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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码头停车场到底该谁使用? 游船船主与承包人起纷争

达州晚报 2014-11-20 13:55 大字

[摘要]游船船主与承包人起纷争

“他凭什么又来用‘南门码头\’停车赚钱?”18日,达城州河南门口段经营游船的几位船主打进本报热线2382258反映,因为“南门码头”的使用问题,他们和码头承包方发生争执,不但砸掉了拦车的铁栏杆,还差点发生打斗。

船主:码头应该归我们使用

“水上明月”的船主昌帮禄告诉记者,11年前为响应政府打造“黄金通道”的号召,他们把小餐饮船换成了大游船。此后,7艘游船和5艘到金盘子水库的客船就一直停在南门码头,到船上就餐的顾客,可以将车免费停在码头上。“每年我们都按时交纳了城市有偿使用费、管理费等。”昌帮禄说。

“从去年11月份开始,市航道管理段把码头租给了一个姓王的人。”昌帮禄说,王某将这个地方用铁栏杆锁起来用作停车场,连到船上就餐的顾客停车他们也要刁难,为此船主们很不满意。在收了半年左右停车费后,因为到了汛期而终止,船主们按照“五治”的要求,一直在打扫码头上的卫生。

“听说他们的合同期已满,又没有给租金,南门码头应该归我们使用。可当天,停车场的人又来锁住铁栏杆进行收费,我们肯定不同意了。”昌帮禄说,因为码头的权属不属于市航道管理段,因此他们没有权利出租;加之王某把这里当做停车场,影响了船主们的正当经营,所以他们和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在砸掉拦车的铁栏杆时,还差点发生打斗。

解释:要解决好船主的矛盾

对此,记者采访了市航道管理段。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是市海事局的下属单位。南门码头上面一段是市水利局的防洪码头,下面归市海事局,里面又有垃圾中转站,管理起来很麻烦。经过协商,政府决定南门码头统一交给航道管理段管理。但航道段拿不出经费,只能通过招租的方式将码头交给王某做停车场使用,此事已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考虑到码头的特殊情况,航道段同意王某先暂缓交一年租金,租期5年,但前提是必须和船主们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不能有冲突。

“因为汛期,王某今年5月停止了营业。”该负责人说,于是他们要求船主们按“门前三包”原则对码头进行日常的清扫工作。转眼汛期已过,王某要求停车场恢复营业,因为他们以前管理比较粗放,屡次遭到船主们的阻拦,航道段多次进行调解,并给王某发过通知,要求其协调好与船主的关系。“现在他们闹成这样,我们还是坚持‘必须协调好和船主的关系才能营业\’这句话。如果王某和船主矛盾不能调和而牵涉到违约,我们和王某之间能协商就协商,不能协商就只能走法律程序。”该负责人说道。

(本报记者 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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