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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了城镇医保 突患重病竟不能报账 医保局:首次参保有6个月等待期

达州晚报 2014-07-02 14:18 大字

[摘要]医保局:首次参保有6个月等待期

“我们参加城镇医保的目的就是为了在生病时有个基本保障,没想到丈夫生了病却报账无门。”昨日,通川区二马路社区居民陈女士着急地向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来电反映。

据陈女士介绍,今年2月20日,她和丈夫到社区首次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分别缴了249元的保险费。天有不测风云。5月8日,丈夫突发脑溢血,在市中心医院住院部住院治疗至6月12日出院,共用医药费5万多元。

前不久,她带上相关手续到通川区医保局去报账,工作人员告知她没有过等待期不能报账。之后,社区一工作人员又告诉她,新政策只有一个月等待期,并且该社区有很多人跟她丈夫情况一样,都已经报了账。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究竟有没有新政策出台?”对此,陈女士希望通过晚报民生热线向相关部门打探一下,好给她吃个“定心丸”。

昨日上午,记者带着市民陈女士的疑惑联系了通川区医保局,该局计划股谭姓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有关规定,新参保城镇居民其医疗待遇从参保缴费之日起满6个月后开始享受报账待遇。目前,他们并没有收到新的相关政策。

除此之外,谭姓工作人员还进一步向记者解释,新参保人员的参保日期是通过了电脑设置的,而参保对象在报账时电脑上有提示,凡是没有超过6个月等待期的患者均无法报账。因此,绝对不存在该社区工作人员所说的“社区有很多人跟她丈夫情况一样,都已经报了账”的情况。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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