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辩证的眼光 看待治理“裸官”
□龙继辉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我国的裸官治理已经从提上议事日程发展到了加大力度,明显提速。今年上半年,中组部下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重新定义“裸官”概念,并首次明确5类重点岗位“裸官”需清理。《管理办法》规定,裸官治理范围为“国家工作人员”,并未限定职级。(7月15日央广网)
“裸官”不一定是贪官,但贪官大多是“裸官”,这是人们对“裸官”较为一致的看法。随着中央既打“老虎”,又拍“苍蝇”的反腐新思路不断深入,人们“惊奇”地发现“裸官”已经成了犯罪的高发、易发群体。而且,“成功”逃亡国外的贪官中,“裸官”的比例也高居不下,独占鳌头。因此,治理“裸官”已经迫在眉睫,不得不提上议事日程,而且必须亮出重典治“裸”的“杀手锏”。
以往治理“裸官”,更多是“各自为政”的单枪匹马式的“战斗”,而且宽严不一,措施五花八门,缺乏统一性、科学性、严谨性。中组部的《管理办法》对“裸官”的定义以及具体的治“裸”办法都规定得明明白白,可操作性强,可以说是治理“裸官”的一个很好的顶层设计,为全面治理“裸官”画出了清晰的路线图,有利于各部门联合执法,协同作战,把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裸官”有几个特点。一、从地域分布上,广东、福建等沿海发达地区“裸官”相对较多,甚至个别地方“比比皆是”。不仅是因为这些地区经济发达,人们很容易“捞”到送子女、配偶外出安营扎寨的钱财,而且这些地方很多年前就有大量身怀鸿鹄之志的人士侨居国外,过着让人羡慕的“游子”生活。他们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了这些“裸官”的“经纪人”,所以,“裸官”辈出。当然,“裸官”中也存在着清官,他们之所以成为“裸官”,不是随时都想“冲出中国,走向世界”,而是因为子女、配偶志向高远,主动接受世界先进水平的挑战而出的国,因而成了躺着也“中枪”的“裸官”。二、从行业分布上看,“裸官”大多出自实权部门,比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以上机关工作部门或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等5类重要岗位。既然腐败的发生是因为权钱交易,所以,掌握实权的干部就更容易“先富起来”。有了钱,特别是有些钱又来路不正,甚至贪污受贿而来,为逃避惩罚,他们自然想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于是,先把子女、配偶送到国外“发展”,一旦国内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轻装“上阵”,闪电般逃往国外避难。
前一段时间广东清理了1000多位裸官,但其中只有两三百名是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有700多人都是副处级以下的。700多副处级以下的有些官员并没有位卑不敢言贪,相反他们有的更加贪得无厌,一个科长贪污受贿的钱常常“压倒性”地胜过局长,让中央不得不下决心对国家工作人员都普遍纳入治“裸”范畴。可见“裸官”这颗毒瘤的危害性之大。
当然,我们也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裸官”,不排除他们当中也有人民信得过的公仆,之所以要把全部国家工作人员纳入治理“裸官”的范围,是要来一次彻底根除。同时也是一次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教育。试问,如果我们的国家干部和公务人员从一开始就把自己的亲属和财产全部移至国外,以做好各种长远的打算,那么,他(她)还配是一个共产党员,一个爱国敬业的公务人员吗?所以中央治理“裸官”是顺应民心的利国利民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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