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不锁门”不只是侵犯隐私
□万光武
“学生宿舍不锁门,鞋子不宜超过200元一双。”最近广东东莞一中学一份《致家长的一封信》引发热议,学校表示,主要是为了防止学生携带危险物品以及防止学生躲在宿舍逃课,以便于生活老师及时检查督促学生内务,消除安全隐患和学生违纪行为。同时提醒学生不要攀比吃穿。(10月15日《广州日报》)
首先应该肯定的是,对于学生日常行为,学校负有规范引导的责任,而作为学生,也理应自觉遵守校风校纪,躲在宿舍逃课是绝对不应该的行为。但为了方便检查少数学生的违规违纪,就规定所有学生宿舍都不能锁门,校方如此为了效率和效果,而不负责任地简化教育过程的做法,显然违背了教育的应有之义。
宿舍既然有门有锁,就肯定不是摆设,不仅仅能保护财物安全,同时也保护着宿舍内隐私的不被窥探。而相比之看得见摸得着的财物,那些未必以实物形态呈现的隐私权,其实同样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校方一纸规定,便“废掉”了锁的功能,即便说学校安保力量雄厚,依旧能保证宿舍财物的安全,但学生们的隐私肯定会暴露无遗。
而更重要的是,既然学生宿舍是一个独立空间,关门、锁门便是一种虽看似不起眼,但已经融入到学生日常行为中的正当权利。而事实上,只有权利的正常行使,才能让人们逐渐形成一种稳固的权利意识。校方禁止宿舍锁门,显然是打断了这种权利的行使过程,虽然是出于方便管理和维护教学秩序的原因,但肯定会对学生的正当权利意识造成伤害。
也就是说,当学校随便以管理需要的名义,不经严格讨论与论证,就能随时取消学生的某些正当权利,无疑会使学生在印象中认为,权利既然随时可以被终止,就是一种脆弱、不可靠的东西,无需认真对待。而一旦有了这样的印象,他们的权利意识就难以正确成长。可以想象,如果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尚且表现得麻木不仁,还能指望他们以后为别人声张权利吗?
教育的目标,不应该是单一的分数与成绩,让学生感受到尊重与权利的分量,同样是教育的应有之义,一纸“宿舍不锁门”的强制规定,看似威权显现,实则让教育二字蒙羞。其实对付学生违规违纪,教育者不能只热衷于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同时,尤其不能忘记以身作则的重要性。只有当教育者对待学生时,能够呈现出优雅的君子之态,教育二字才能感化学生,真正显现出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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