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 还早?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根据这份意见,我国将有规划地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
“以房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保险业务,即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在继续享有住房使用权的情况下,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再将住房出售或出租。由此,老年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其操作形式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因此又称“倒按揭”。
其实,“以房养老”试点并不是首次展开,只是进展不大。“以房养老”面临70年产权问题如何解决、“到期”的房子如何养老、“以房养老”会否随着房价泡沫的破裂而成为新问题等一系列障碍,目前业内并不看好“以房养老”的模式。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早在2007年,幸福人寿筹建时,这家保险公司就设想未来的主营业务将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又称“倒按揭”)。设想是:老年人可以将自己唯一的一套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并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取养老金,直到终生。
时至今日,这项业务仍没有在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实施。幸福人寿内部人士坦言,主要是由于房地产风险太大,管理、物业等也需要专人处理。。而当保险公司开展“以房养老”这项业务之后,如何来计算其偿付能力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银行也有试行“以房养老的”,中信银行在2011年末就推出了养老按揭业务,“凡年满55周岁的中老年人或年满18岁的法定赡养人以房产作为抵押,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养老,贷款金额根据担保物价值和养老人养老合理需要的资金确定,计划累计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抵押住房评估价值的60%,每月实际支付养老金额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0年”。
但相关人员称,“养老按揭业务开展不是很好,成功的屈指可数,客户群较少,且反应一般。这一代老人还不太接受这种以房养老的方式,他们还是认为自己的财产掌握在自己手中比较踏实。”
此前,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均不同程度地尝过“以房养老”这只“螃蟹”,但均因效果不理想而进展缓慢。
对此,业界也有不同的声音。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世界发展的主流制度,不是‘以房养老\’,它不应该作为中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放心保)的主流,可以作为一种商业模式,由商业机构去推进”。
同时,国际金融问题专家、对外经贸大学兼职教授赵庆明也指出,“对于‘以房养老\’的推行,我认为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土地使用权限,目前只有70年,是有限的。随着房子使用消耗越来越多,那么剩余权利价值就在逐步减少,也就是房子的价值在缩小,如果把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估值给的价格可能还不如现在直接卖掉房子拿着钱去养老院划算。”
一名当年试水“以房养老”的亲历者表示,不会为父母选择这种方式养老,因为存在一定的经济风险。“万一中间老人去世了,保险怎么解决?还有这70年产权的规定,人活着,钱没了,该怎么办?”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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