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国内新闻> 正文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德阳日报 2012-01-05 03:59 大字

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 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收费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暂行办法》要求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各地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收费政策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新闻推荐

鼻孔朝天的人

京城东边,有一所学校,学员进去,若干时日出炉,虽不曾获得人事档案认可的文凭,却从此脱胎换骨,拥有了经久言说的由头、背景,乃至资本。这处超级福地,就是中国作家协会旗下的鲁迅文学院。五年前某天,翻看一篇...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