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提高:重要举措传递积极信号
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认为有必要修改个人所得税方法,提高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此举不仅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更成为参加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不少代表委员认为,作为一项重要的调整措施,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的提高不仅将使很多百姓直接受益,更传递出一个重要信号:以减轻中低收入者负担为重要内容的个税改革将在“十二五”期间继续推进,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将进一步增强。
个税改革关乎每一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政府把今年民生第一件实事锁定为个税改革,既是民心所向,也是势在必行。全国政协委员黄海说,我国多年来税收收入增速高于GDP的增长,也高于中低收入人群收入的增长速度,现在已到了个税上给工薪阶层减负的关键时候。特别是当前,我国的收入分配改革进入“深水区”,对个人收入起调节作用的个税改革也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迫切。
在目前物价上涨等背景下,提高个税起征点是还富于民的重要举措。虽然具体幅度还未公布,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将会有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被纳入免税范围。只有藏富于民,确保工薪阶层的收入有提高,才能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促进社会公平,经济发展才会更有动力。
应当看到,个税改革是一项综合系统的改革,不会止步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目前我国个税征收中还有不少问题,诸如,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对包括工薪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在内的11个征税项目采取不同计征办法,致使很多高收入甚至富裕阶层缴纳的个税比重相对较低。同时我国实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过于复杂,而世界上多数国家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所以,现行的税率设计、税制模式等都面临优化和转变的需要。
重要的是,在种种技术性的层面背后,我国个税改革的方向和趋势正日渐清晰,那就是加强税收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调节贫富差距,而不是增加税收收入;让中低收入阶层受益,而不是使他们成为缴纳个税的主力军,当这些原则得到坚持,我国的个税改革一定能真正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返利于民,让更多老百姓受益。 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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