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供应商37中毒员工获伤残补助官员称,既拿补助金又不终止劳动关系不符合规定
时报综合消息 据《新京报》报道,20日,“苹果有毒”事件又有了最新进展。仍然留在苏州联建科技公司的7名中毒员工称,他们的公积金卡中突然多出了1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钱。但是在拿到这笔钱之后,这些员工们不仅没有感到欣慰,反而比原来更为担心。
苹果公司2月15日发布《2010年供应商责任报告》,令两年前的苏州联建科技“正己烷中毒”事件再度浮出水面,并受到广泛关注。
官员称中毒员工早该拿到这笔补助
通过调查核实,留在公司的伤残员工的公积金卡内分别在19日下午打入了1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于此前离职的100名中毒的员工都没有在离职前拿到这笔钱,因此很多员工担心领到这笔钱是否走上了离职的程序。
20日,记者采访到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韩江。他介绍说,对于因公致残的员工共可以拿到三部分的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社保基金来支付的,在评定了伤残等级之后的第二个月就可以发放,而后两项补助金是由企业来支付的,是要在签署了离职通知后才可以领取的,因此前天打入的这笔一万到三万元的补助金是这37名员工早该拿到的。
联建已安排复查
“从21日上午开始,来自南京和上海这两家第三方医疗机构的专家,将会在厂区内对37名中毒员工进行复查。”联建科技副总经理张立升20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如果复查出现问题的话,企业将会在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的监督之下,协助这些员工复诊,并承担所有医疗费用。
对于部分员工反映的领取工伤赔偿金要签署附加协议,以及被强迫离职的情况,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韩江认为,关键是双方缺乏沟通。
韩江表示,从监管情况来看,没有强迫离职这种情况出现。有些员工要拿到工伤的补助金,要终止劳动合同。企业等于有一个附加的条款。企业要和员工来沟通,通过协议的形式不一定合适。但个别员工想既拿到补助金,又不终止劳动关系,这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中毒员工拒绝复查
21日下午消息,联建科技37名中毒员工拒绝公司在苏州本地安排的复查。联建科技中毒员工贾景川(微博)21日午间透露,37名中毒员工并没有接受复查安排,他们向当地政府提出去北京具有资质的医院接受检查治疗。
贾景川表示,37名中毒员工对于在苏州本地医院的复查及治疗存有很大忧虑,没有接受公司作出的复查安排。“我们在苏州医院治疗了10多个月,但是我们的治疗效果很不好。”
(综合《新京报》、中新社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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