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国内新闻> 正文

人生若只如初见

兰州晚报 2010-11-11 00:38 大字

明宗浩不喜欢深圳这个城市,冷漠、躁热,而且人心浮躁,被调来深圳时他和老总说好了,只呆一年,一年后就回北京。

房子是公司安排的,很宽敞的三室一厅,面向大海。他知道公司的良苦用心,这样的安排,是想让他留住心,作为公司的高层,他的努力与否关系着公司的发展和业绩。

但房子是没有女主人的,所以,显得硬而生冷。他只在里面睡觉,被子亦是懒得去叠,公司下面是一家快餐店,他常常在那里打发自己的胃。

来来回回是那几个菜,华丽而昂贵。味道却十分一般,同事们多吃那里,偶尔周末去一个好的酒家,这样的日子,如同嚼蜡,明宗浩给妻子打电话:“我想念你的粉蒸肉和水晶小笼包了。”

妻子若云就开他玩笑:“就没有想我的人?”

哪里能不想呢?若云是个美丽的女子,嫁了他相夫教子,只几年他就成了公司高层,两个人带孩子去欧洲度假到水乡携游,正是别人眼中的神仙眷侣呢。

所以,寂寞就更多了一些。但他是爱若云的,有朋友说男人的艳遇现在就象吹泡泡一样简单,他英俊挺拔,事业有成,是好多女孩子梦中的白马王子,即使不嫁他,有一段艳遇也是不错的事情,何况他自己住着空荡荡的三室一厅?这得天独厚的条件哪里去找?

可明宗浩没有。他的冷漠和高傲把公司的漂亮女同事拒于千里之外了。

来公司半年,他记住了所有女同事的名字,除了夏小昭。

夏小昭是他最后一个记住的名字。

夏小昭太普通了,个子矮小,男孩似的短发,戴着黑边眼镜,穿很平常的衣服,所有员工里,她算最朴素的。朴素到明宗浩以为她是公司的工勤人员。

公司开party时,所有女员工全是妖娆万分,只有她,灰姑娘一样,还是那件白衬衣,还是那条牛仔裤,安静地坐在角落里,偶尔递给别人一杯饮料,明宗浩记了几次她的名字,叫她的时候还是说:那个什么小昭你过来一下。

终于他记住她是因为和另一个高层主管陈帆吵了起来。

两个人是公司里的A角与B角,相差无几,在北京总部那里,说话分量是一样一样的。但陈帆接过一个电话,是一大单业务,结果忘记谈判时间,他争辩说,明宗浩,我明明告诉过你的,让你记得。

明宗浩气得火往上冒,直想动手打这个说一口流利英文的家伙,其实那时办公室有两三个人在场,谁都可以证明他没有说过,可偏偏谁也不吭声。

这就是职场!冷酷得没有人情味,明宗浩想,世道真变了,小时候老师说不让说谎话,居然现在大家都穿了皇帝的新衣了!

夏小昭站出来的时候他绝对没有想到,她冷静地说:“我证明你没有告诉过明总,你不能抵赖,因为当时我在场。”

明宗浩感动得直想过去拥抱这个矮矮的不好看的女孩子,她坚毅的目光让他忽然想起简爱,是的,简爱!一个坚持真理的女孩子是多么可爱啊,她远远比那些打扮得妖艳却早已经没了自己心肝的人要强许多倍!

下班的时候他故意晚走,拨了内线给她,他声音富有磁性地说:“我请你吃饭,好吗?一定要赏光啊。”

隔着玻璃幕墙,他看到她笑了,明宗浩发现,夏小昭笑起来那么好看,如一朵兰花,他对着听筒等待她的回答,她说:“行,但我不想吃快餐店了,我们去家里吃吧。”

这更是一个喜悦,他没想到她提出了一个家字,这个字让他感觉软软的疼痛和温暖。

明宗浩和夏小昭一起去超市里买菜时,看她推着车把红的萝卜绿的油菜放进购物车时,心里竟然有别样的温柔荡漾开来,推了一车东西出来时,夏小昭小孩子似的说:“真好,我好久没有亲手做饭吃了。”

两个人在厨房里忙着,夏小昭的手艺一看就不错,不一会,几样小菜就精致地摆在了桌子上。

红烧带鱼,清炒油菜,爆田螺,再加上一个鱼香茄子,看得明宗浩都要流口水了。

他倚在门边说:“没想到你居然会炒菜。”

她说:“是啊,母亲去世得早,一个人就学会了所有,十六七岁就会缝被子了,炒菜做饭更是十三四岁就会了的。”

明宗浩没想到她会经历这么坎坷,可是,她却总是那么平静地笑着,宛若一朵莲花一样,清静幽凉。明宗浩很是后悔这么长时间才发现居然有这么一个女孩子,比起那些和花瓶一样的女孩子来说,夏小昭显得多么让人怜爱啊。

那以后,他们经常买些菜回家来做,渐渐地,明宗浩居然会做了几个小菜,全是和夏小昭学的,最拿手的是绣球芋头,因为那是他和夏小昭都爱吃的。

很费事的一个菜:先把芋头放在大火上蒸烂,再打散,捏成团,之后是放在锅里炸,炸到九成热,在锅里放糖,一直炒到黄嫩嫩的颜色,洒上水果锦丝,味道香脆绵软,但火候掌握不好的时候就会没了这种感觉,后来,明宗浩已经能把这个菜做得很好了。夏小昭夸他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但是,谁也没有提到别的,甚至,没有再往前走半步。

明宗浩常常会把妻子和儿子的照片放在餐厅里,很显眼的位置。夏小昭看到说:“嫂子很漂亮啊,儿子这么帅。”再也没有别的话,低下头吃菜,吃得很温暖的样子。

那个样子,让明宗浩很心疼。他知道她是喜欢他的。

不喜欢,怎么肯忍受流言蜚语和他一起回家给他做饭吃?

而他和她在一起,只是因为清冷,只是觉得这个叫做深圳的城市应该还有一种让他温暖的地方。

公司里已经有了很多流言,有人说她的闲话,想靠着明宗浩往上爬,他有几周没有约她去家里吃饭,上班也是礼节性地打招呼,夏小昭还是笑着,但人瘦了下去。

他生日,妻子打电话送了特快专递,嘱咐他和同事出去少喝酒,反正还有一个月他就要回北京了。

他在电话中说:“若云,我很孤单,我很想念你。”

这孤单是为谁?

没有约同事,他一个人回了家,打开冰箱,他们一起买来的菜居然有的烂掉了,买来时曾经那样鲜翠欲滴啊。

门响了,门外站着的是提着菜的夏小昭。

她说:“我想今天你生日,我们吃顿饭的缘分应该还有。”

那天他们都喝多了。

喝多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他拉住她的手,看着她并不漂亮的脸,她的黑头发,她倔强甚至有些刚毅的眼神。

“为什么?”他问。

“你知道的。”她答。“我喜欢。从当初见你。”

他把她从对面拉过来,两个人面对面站着,墙上有一面镜子,他要高她一个头,他的高,更显出她的矮,她努力地昂起头,眼里全是眼泪:“可我无论怎么努力,我们的距离永远那么远。”

刹那间,他低下头,急急地吻落下来,但是,她居然躲开了。

只是轻轻地拥抱了一下,他们倏然分开。她眼里有泪:“我要的,只是你一个拥抱就可以,你给的,只有这么多。我嫂子,还在等待你。”

他的酒醒了,看着她的泪,突然趴在桌子上哭了。这是冰清玉洁的女子,他真的想的太多,而想要的也太多了。

一个月之后,他被调回北京,走的时候夏小昭没有去送他。

他坐在车上,看着满街盛开的木棉花,一大朵连着一大朵,成片成片的木棉花,多象她的爱啊,那么深那么深地喜欢着,但又那么纯净。

手机上发过来一条短信,他去读:,何事秋风悲画扇。

他扭过头去,看到深圳的天空蓝得透明,如一滴眼泪一般透明,这个城市,为何与他有了切肤之痛,离开时,竟然是痛彻心扉?

明宗浩离开后,夏小昭辞职。

她记得那个英俊高傲的明宗浩,记得他曾给过她的拥抱,还有他学会了的绣球芋头,还有那些一起去买菜的刹那,这些,足够温暖她在深圳的日子了。

明宗浩很快适应了北京的生活,妻子一如既往地美丽,只是惊讶于他的厨艺怎么会这么好了?儿子的钢琴还在弹着,一切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生活又走上了原来的轨道。

有一次去和朋友去吃饭,点菜时服务生推荐,给大家推荐一个南方菜吧,很好吃的甜品,绣球芋头,味道不错的。

大家都说好。他听了,心头一紧,转眼,觉得有什么哽在心头,他想起深圳那为数不多的一些夜晚,一个长得不好看的女孩子跑来为他做菜,让他感觉不再孤单,他想起第一次做绣球芋头居然失败得一塌糊涂而她还说好吃,他还想起离开时那大片大片的木棉花……

从离开深圳后他就再也没有打过电话回去,他知道自己在躲避着什么,但这个晚上他一定要打电话回去。

公司的人说,夏小昭早就辞职走了,是和他同一天离开的。

他又打手机,是一个男人接的,男人说:“我新买的号,你要找的那个夏小昭,谁知道是个什么人?”

他呆呆地挂了手机,终于明白,她的出现,她的消失,就象一朵水面上的浪花,一个浮水印,那样清澈透明,转眼,却又了无踪影!

明宗浩不喜欢深圳这个城市,冷漠、躁热,而且人心浮躁,被调来深圳时他和老总说好了,只呆一年,一年后就回北京。

房子是公司安排的,很宽敞的三室一厅,面向大海。他知道公司的良苦用心,这样的安排,是想让他留住心,作为公司的高层,他的努力与否关系着公司的发展和业绩。

但房子是没有女主人的,所以,显得硬而生冷。他只在里面睡觉,被子亦是懒得去叠,公司下面是一家快餐店,他常常在那里打发自己的胃。

来来回回是那几个菜,华丽而昂贵。味道却十分一般,同事们多吃那里,偶尔周末去一个好的酒家,这样的日子,如同嚼蜡,明宗浩给妻子打电话:“我想念你的粉蒸肉和水晶小笼包了。”

妻子若云就开他玩笑:“就没有想我的人?”

哪里能不想呢?若云是个美丽的女子,嫁了他相夫教子,只几年他就成了公司高层,两个人带孩子去欧洲度假到水乡携游,正是别人眼中的神仙眷侣呢。

所以,寂寞就更多了一些。但他是爱若云的,有朋友说男人的艳遇现在就象吹泡泡一样简单,他英俊挺拔,事业有成,是好多女孩子梦中的白马王子,即使不嫁他,有一段艳遇也是不错的事情,何况他自己住着空荡荡的三室一厅?这得天独厚的条件哪里去找?

可明宗浩没有。他的冷漠和高傲把公司的漂亮女同事拒于千里之外了。

来公司半年,他记住了所有女同事的名字,除了夏小昭。

夏小昭是他最后一个记住的名字。

夏小昭太普通了,个子矮小,男孩似的短发,戴着黑边眼镜,穿很平常的衣服,所有员工里,她算最朴素的。朴素到明宗浩以为她是公司的工勤人员。

公司开party时,所有女员工全是妖娆万分,只有她,灰姑娘一样,还是那件白衬衣,还是那条牛仔裤,安静地坐在角落里,偶尔递给别人一杯饮料,明宗浩记了几次她的名字,叫她的时候还是说:那个什么小昭你过来一下。

终于他记住她是因为和另一个高层主管陈帆吵了起来。

两个人是公司里的A角与B角,相差无几,在北京总部那里,说话分量是一样一样的。但陈帆接过一个电话,是一大单业务,结果忘记谈判时间,他争辩说,明宗浩,我明明告诉过你的,让你记得。

明宗浩气得火往上冒,直想动手打这个说一口流利英文的家伙,其实那时办公室有两三个人在场,谁都可以证明他没有说过,可偏偏谁也不吭声。

这就是职场!冷酷得没有人情味,明宗浩想,世道真变了,小时候老师说不让说谎话,居然现在大家都穿了皇帝的新衣了!

夏小昭站出来的时候他绝对没有想到,她冷静地说:“我证明你没有告诉过明总,你不能抵赖,因为当时我在场。”

明宗浩感动得直想过去拥抱这个矮矮的不好看的女孩子,她坚毅的目光让他忽然想起简爱,是的,简爱!一个坚持真理的女孩子是多么可爱啊,她远远比那些打扮得妖艳却早已经没了自己心肝的人要强许多倍!

下班的时候他故意晚走,拨了内线给她,他声音富有磁性地说:“我请你吃饭,好吗?一定要赏光啊。”

隔着玻璃幕墙,他看到她笑了,明宗浩发现,夏小昭笑起来那么好看,如一朵兰花,他对着听筒等待她的回答,她说:“行,但我不想吃快餐店了,我们去家里吃吧。”

这更是一个喜悦,他没想到她提出了一个家字,这个字让他感觉软软的疼痛和温暖。

明宗浩和夏小昭一起去超市里买菜时,看她推着车把红的萝卜绿的油菜放进购物车时,心里竟然有别样的温柔荡漾开来,推了一车东西出来时,夏小昭小孩子似的说:“真好,我好久没有亲手做饭吃了。”

两个人在厨房里忙着,夏小昭的手艺一看就不错,不一会,几样小菜就精致地摆在了桌子上。

红烧带鱼,清炒油菜,爆田螺,再加上一个鱼香茄子,看得明宗浩都要流口水了。

他倚在门边说:“没想到你居然会炒菜。”

她说:“是啊,母亲去世得早,一个人就学会了所有,十六七岁就会缝被子了,炒菜做饭更是十三四岁就会了的。”

明宗浩没想到她会经历这么坎坷,可是,她却总是那么平静地笑着,宛若一朵莲花一样,清静幽凉。明宗浩很是后悔这么长时间才发现居然有这么一个女孩子,比起那些和花瓶一样的女孩子来说,夏小昭显得多么让人怜爱啊。

那以后,他们经常买些菜回家来做,渐渐地,明宗浩居然会做了几个小菜,全是和夏小昭学的,最拿手的是绣球芋头,因为那是他和夏小昭都爱吃的。

很费事的一个菜:先把芋头放在大火上蒸烂,再打散,捏成团,之后是放在锅里炸,炸到九成热,在锅里放糖,一直炒到黄嫩嫩的颜色,洒上水果锦丝,味道香脆绵软,但火候掌握不好的时候就会没了这种感觉,后来,明宗浩已经能把这个菜做得很好了。夏小昭夸他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但是,谁也没有提到别的,甚至,没有再往前走半步。

明宗浩常常会把妻子和儿子的照片放在餐厅里,很显眼的位置。夏小昭看到说:“嫂子很漂亮啊,儿子这么帅。”再也没有别的话,低下头吃菜,吃得很温暖的样子。

那个样子,让明宗浩很心疼。他知道她是喜欢他的。

不喜欢,怎么肯忍受流言蜚语和他一起回家给他做饭吃?

而他和她在一起,只是因为清冷,只是觉得这个叫做深圳的城市应该还有一种让他温暖的地方。

公司里已经有了很多流言,有人说她的闲话,想靠着明宗浩往上爬,他有几周没有约她去家里吃饭,上班也是礼节性地打招呼,夏小昭还是笑着,但人瘦了下去。

他生日,妻子打电话送了特快专递,嘱咐他和同事出去少喝酒,反正还有一个月他就要回北京了。

他在电话中说:“若云,我很孤单,我很想念你。”

这孤单是为谁?

没有约同事,他一个人回了家,打开冰箱,他们一起买来的菜居然有的烂掉了,买来时曾经那样鲜翠欲滴啊。

门响了,门外站着的是提着菜的夏小昭。

她说:“我想今天你生日,我们吃顿饭的缘分应该还有。”

那天他们都喝多了。

喝多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他拉住她的手,看着她并不漂亮的脸,她的黑头发,她倔强甚至有些刚毅的眼神。

“为什么?”他问。

“你知道的。”她答。“我喜欢。从当初见你。”

他把她从对面拉过来,两个人面对面站着,墙上有一面镜子,他要高她一个头,他的高,更显出她的矮,她努力地昂起头,眼里全是眼泪:“可我无论怎么努力,我们的距离永远那么远。”

刹那间,他低下头,急急地吻落下来,但是,她居然躲开了。

只是轻轻地拥抱了一下,他们倏然分开。她眼里有泪:“我要的,只是你一个拥抱就可以,你给的,只有这么多。我嫂子,还在等待你。”

他的酒醒了,看着她的泪,突然趴在桌子上哭了。这是冰清玉洁的女子,他真的想的太多,而想要的也太多了。

一个月之后,他被调回北京,走的时候夏小昭没有去送他。

他坐在车上,看着满街盛开的木棉花,一大朵连着一大朵,成片成片的木棉花,多象她的爱啊,那么深那么深地喜欢着,但又那么纯净。

手机上发过来一条短信,他去读: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他扭过头去,看到深圳的天空蓝得透明,如一滴眼泪一般透明,这个城市,为何与他有了切肤之痛,离开时,竟然是痛彻心扉?

明宗浩离开后,夏小昭辞职。

她记得那个英俊高傲的明宗浩,记得他曾给过她的拥抱,还有他学会了的绣球芋头,还有那些一起去买菜的刹那,这些,足够温暖她在深圳的日子了。

明宗浩很快适应了北京的生活,妻子一如既往地美丽,只是惊讶于他的厨艺怎么会这么好了?儿子的钢琴还在弹着,一切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生活又走上了原来的轨道。

有一次去和朋友去吃饭,点菜时服务生推荐,给大家推荐一个南方菜吧,很好吃的甜品,绣球芋头,味道不错的。

大家都说好。他听了,心头一紧,转眼,觉得有什么哽在心头,他想起深圳那为数不多的一些夜晚,一个长得不好看的女孩子跑来为他做菜,让他感觉不再孤单,他想起第一次做绣球芋头居然失败得一塌糊涂而她还说好吃,他还想起离开时那大片大片的木棉花……

从离开深圳后他就再也没有打过电话回去,他知道自己在躲避着什么,但这个晚上他一定要打电话回去。

公司的人说,夏小昭早就辞职走了,是和他同一天离开的。

他又打手机,是一个男人接的,男人说:“我新买的号,你要找的那个夏小昭,谁知道是个什么人?”

他呆呆地挂了手机,终于明白,她的出现,她的消失,就象一朵水面上的浪花,一个浮水印,那样清澈透明,转眼,却又了无踪影!

新闻推荐

维泰尔加冕F1最年轻冠军

北京时间11月14日,2010年F1收官站阿布扎比站正赛在亚斯湾赛道结束。红牛车队维泰尔获胜并摘得车手总冠军,成为F1历史上最年轻的世界冠军。法拉利车队阿隆索进站策略失误仅获第七名,成为...

 
相关新闻
 
热门评论人生若只如初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