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刑法》中律师伪证罪条款
据《潇湘晨报》报道 两会上,媒体将焦点集中到“重庆打黑”,李庄案也引发人们对律师职业的思考。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呼吁,建议“取消《刑法》三百零六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
他认为该条款有三个缺陷,首先,律师担心在担任辩护人时,平白无故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代理刑事案中,律师怕调查取证后,收集到的证据有利于被告人,却与侦查机关调取的证据矛盾,基本不取证。三是,该条款中的“帮助”、“引诱”等词缺乏明确的界定标准,客观上加大了律师执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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