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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将有偿家教认定为违反师德行为

兰州日报 2009-10-22 07:32 大字

【据新华社电】合肥市教育局日前制定出台了《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将有偿家教列入违反师德20种行为之一,对其认定和处理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根据这一新规,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若有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等10大项共计20种行为的,都将被认定为违反师德行为,接受相关处理。对此,合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里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主要是指公职教师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家教、补课行为。

对于从事有偿家教违反师德的中小学教师,合肥市明确规定,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可开除或辞退(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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