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慢性病” 如何药到病除?
□刘婧 康建林
1月13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公告称,对农业银行给予150万元罚款处罚。从处罚事由来看,主要在于两点:一是该行制定文件要求企业对公账户必须开通属于该行收费项目的动账短信通知服务,侵害客户自主选择权;二是该行河南分行等转发并执行总行强制企业对公账户开通动账短信通知服务的要求,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1月18日《经济日报》)
细看这些银行的违规案由,让人不禁愕然,又是“老毛病”。一些银行强行要求企业对公账户开通属于收费项目的动账短信通知服务,虽然短信服务费金额不高,但银行设置霸王条款,无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明显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类似违规经营乱收费的行为,在近期公布的处罚案件中有增多趋势。比如,违规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强制捆绑销售保险等。
事实上,每年银保监会都会因为乱收费而处罚一批银行,而银行的乱收费却依然屡禁不止。个中原因值得反思。为何监管政策、规章制度在银行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
在笔者看来,罚款金额可能并没有触及银行痛处,处罚方式仅局限于处罚基层机构和工作人员可能远远不够,还应从总行层面追究责任。如果银行乱收费的“慢性病”不能药到病除,依旧时有发作,不但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会影响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的实效和口碑。因此,“治病”的关键在于中国人民银行从面上着力清理行业乱象,及时梳理、制定各商业银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强力监督各商业银行全面清理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该降的降,该废的废。其次,要加强对银行主要岗位、关键人员及相应银行总行的追责和处罚,倒逼部分银行机构和从业人员压实责任,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机构和个人不手软、严问责,维护健康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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