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东海农商行双湖支行被罚35万元
记者 | 郑笑
编辑 | 张一诺
6月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连云港监管分局公布2张罚单,剑指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湖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该支行存在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的违法违规行为。连云港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该支行处以罚款35万元。
罚单显示,陈文明对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湖支行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负管理责任。连云港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其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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