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债暴涨后深交所发布债券交易新规,涨跌幅超10%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记者丨刘晨光
既国开系列债券发生剧烈波动之后,深交所进一步出台交易新规。
3月10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上市债券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债券可能发生的大幅度涨跌幅进行规定。
通知指出,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至14:57。
另一方面,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其他上市债券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的,深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一方面,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其他上市债券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另一方面,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
通知还称,盘中临时停牌的具体时间以深交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复牌集合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通知进一步阐释称,深交所可以视上市债券盘中交易情况调整相关指标阈值,或采取进一步的盘中风险控制措施。
深交所表示,通知自2021年3月11日起施行。本通知未作规定的,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据深交所此前公告, “国开2009”(证券代码:108611)和“国开2008”(证券代码:108610)两只债券价格出现重大异常波动,涨幅分别为208.82%和124.24%,收盘价格到期收益率为负数,严重偏离正常估值,引发市场关注。
彼时深交所表示,个别投资者在交易“国开2009”过程中存在盘中拉抬及自买自卖等异常交易行为,深交所依法从严对相关投资者采取限制交易6个月的监管措施,并及时将涉嫌操纵市场的线索上报稽查部门。
有资深债券人士告诉界面新闻, 由于债券本来就流动性不好,会有人故意拿小钱去抬价,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告诉界面新闻,深交所此举主要是为了应对此前国开系债券大幅下跌。沈萌表示,总体而言主要还是起到提醒作用,“毕竟暂停交易也不一定就能分出来是不是人为操纵,主要是为了减少这种剧烈波动对市场心理的冲击。”
沈萌认为,其实债券估值涉及到很多因素,“包括通胀率、 贴现率、无风险收益率 、兑付期限等, 所以票面100元的债券也可以价格波动幅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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