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对“社区团购”的敲打正当时
据12月15日中新社报道,近日,江苏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告知书》,对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企业以“菜品社区团购”模式从事经营活动提出合规告知。其中重点强调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实施低价倾销,排挤竞争对手独占市场,扰乱正常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其他经营者的合法利益。目前,几大头部电商社区团购相关负责人,已先后在告知书上签字。
近来,“社区团购”成为互联网巨头抢滩登陆的新阵地,与之相关的话题也迅速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在个别网约车、共享单车、长租公寓等项目遭遇“滑铁卢”导致广大用户受损的现实语境下,此番来势汹汹、带有明显互联网“基因”的“社区团购”自一开始就引起了普遍警惕。
相较于“互联网+”“技术赋能”等关键词,各方或许更关心“社区团购”的商业逻辑与社会影响。互联网企业在“新业态”领域攻城略地,“烧钱换市场”的套路几乎一样——融资、烧钱,培养用户习惯,重构行业生态,提价收割。当初的网约车“补贴大战”、共享单车“免费骑”等,莫不如是。应当看到的是,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以烧钱补贴、低于成本价等方式抢市场,本身已经涉嫌不正当竞争,势必损害部分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最近,河北沧州一家粮油公司就接到合作商户举报,“社区团购平台出现严重低价现象,个别产品远低于出厂价”。
正是看到其中风险,南京市才专门重申“不得低价倾销”,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我国价格法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低价倾销行为”;前不久公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平台企业利用低于成本销售之行为,作出了明确禁止……此番南京的再次强调,可以理解为定向的提醒与敲打,潜台词很清楚:监管部门知道这些企业要玩什么套路,丑话说在前头,勿谓言之不预。
为了避免“社区团购”沦为又一场烧钱、倾销乱战,各地职能部门可说是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在就是“明牌”的局面,电商平台和监管部门彼此心知肚明。这种事前“约法三章”的预期管理,比以往“市场先行,监管跟进”的方式更高明和智慧。但具体到执法细节层面,恐怕还将面临诸多挑战。比如,如何认定“低价倾销”?平台发给用户代金券、抵用券或开展“满减赠”活动,使得销售价低于成本价,该如何定性?
“社区团购”风头正劲,电商平台蠢蠢欲动。越是如此,监管部门越要事前介入、表明态度。这是一场“明牌”之战,越早确立合规底线,越能有效地避免鏖战之后的一地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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