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企业社保费全年预计“减负”超万亿元 各级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已达1087.5亿元,确诊患者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兜底,群众不会因医疗费用问题耽误救治
3月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财税政策支持有关情况。新京报记者 吴宁 摄
新京报讯(记者许雯)疫情发生以来,财税部门陆续出台财政贴息、大规模降费、缓缴税款等优惠政策,助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早日复工复产。昨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财税政策支持有关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表示,税务总局将把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好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透露,财政部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对现有政策体系跟踪评估,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以研究,及时完善政策,或将有减税降费新政策出台。
■看点
2月已缴费款将尽快退抵到位
此前,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财税政策,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目前政策是否落地见效,又将为企业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
财政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介绍,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阶段性降费实施后,预计2020年可减轻企业负担5100多亿元。同时,财政部指导地方在确保医保基金长期可持续情况下,减征部分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又可以减轻企业负担约1500亿。加上去年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由20%降为16%的政策,全年仅社会保险费减负就可减轻企业负担超过1万亿元。
对于企业关心的2月份已缴费款退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表示,税务总局已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退(抵)费工作规则,并督促各地税务机关加快进度,确保企业第一时间受益。目前一些企业已顺利收到退费款,接下来税务部门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依法依规,尽快将已缴费款退(抵)到位。
财政安排防疫资金已超千亿
此前为保障医疗费用,让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对个人医疗费用及重点防控物资予以保障。
符金陵介绍,目前政策执行顺利,总体情况良好。其中,在患者医疗费用保障方面,确诊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兜底,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疑似患者治疗费用,按规定支付后由就医地制定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中央财政酌情给予补助。
“截至3月2日,各级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已经达到1087.5亿元,现在看来医疗费用的保障是比较充足的,人民群众不会因为医疗费用问题而延误救治。”符金陵说。
■回应
湖北省社保基金能否承担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保费?
从2月起,湖北大中小微企业,最多可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5个月,社保基金是否足够支撑政策落地?
符金陵回应称,总体看政策对湖北省的3项社会保险基金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可控。其中,湖北省失业和工伤保险基金滚存结余目前还有一定规模,足够保障支付两年以上待遇的需要。
企业养老保险方面,如果按5个月对湖北所有企业全部免征单位缴费,将减少基金收入220亿元。但湖北省截至2019年底基金滚存结余超过1000亿元,同时,中央财政将对湖北给予重点关照,以弥补湖北省因为实施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特别是养老保险费所形成的缺口。
“通过加大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加大中央财政补助力度,加上它以前的结余,完全可以保证湖北省企业养老保险免征政策落地,也可以确保全省退休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符金陵说。
■相关新闻
3月企业纳税申报期限延至23日
在昨日的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表示,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依法将3月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即纳税申报截止日期从3月16日延至3月23日,对仍属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地区,可由省级税务局再具体明确延期范围和时限。
目前,除湖北省外2月份纳税申报已经结束。王道树表示,对受疫情影响较重未能完成2月份纳税申报的小部分纳税人,可以补办延期申报手续,税务总局已要求各地及时受理,并且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认定为非正常户、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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