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绍兴分行回应二套房首付降至三成:个人房贷政策未调整
工行绍兴分行将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从六成降到三成?
2月26日,工商银行绍兴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传言不实,近期该行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没有调整和改变,该行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居民合理住房贷款需求,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我们就没有过六成的首付比例,我们就是三成或者四成,如果本地的就是三成,外地的就是四成。”工商银行绍兴分行个贷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近日来,市场对房地产金融政策格外关注。
2月25日,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肖远企在银保监会通气会上表示,房地产金融政策目前没有调整,对房地产金融的情况会动态检测。2月21日,人民银行召开2020年金融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继续“因城施策”落实好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不过,保持既有房地产金融政策不变,也并不意味着在机构执行层面完全没有微调的弹性空间。
根据央行、原银监会2016年2月发布的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浙商银行就在近日下发调整个人贷款通知,对非“限购”城市,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限购”“限贷”和监管政策情况,将非“限购”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个人住房的首付贷款比例从原来的三成(30%)调降至二成(20%)。
2月21日,河南驻马店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中表示,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5万元上升到50万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二套房仍执行30%不变,同时大力推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2月26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显示,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统一设定为30年,且可贷额度上浮,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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