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更名改制变国有独资公司
记者 | 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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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在上海清算所网站发布改制更名公告。
公告显示,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公告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名称,现已变更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石化)。这一变更事宜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公告还显示,改制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以及各种专业和特殊资质证照等,由改制后的中石化承继。
天眼查资料显示,2020年2月17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正式变更公司名称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玉卓,股东为国资委,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中石化前身是成立于1983年7月的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1998年,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的基础上重组成立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官网信息显示,2018年8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已改制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针对为何今日才下发改制更名公告的问题,界面新闻联系了中石化相关人士,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中石化的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运(含管道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煤炭生产、石油炼制、成品油储存销售、石油化工等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
据官网介绍,中石化是目前中国最大的成品油和石化产品供应商、第二大油气生产商,是世界第一大炼油公司、第三大化工公司,加油站总数位居世界第二。
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方案》还表示,要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要在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曾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国有公司改制的关键在于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开,真正实现市场机制,而不是政府管理下的计划体制。
2017年11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并更名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海油)。
中海油在公告中表示,本次体制变更及更名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企业偿债能力等均无影响。
2017年12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也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石油)。
中石油表示,改制更名后,公司原有业务、资产、资质债券、债务等均由改制后的公司承继,公司股东、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范围等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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