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院:不捕不诉率年增长7% 审前羁押率显著降低
在浙江,“枫桥经验”指引检察机关更好践行了“少捕慎诉”司法理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也得以严格执行。
1月7日,法制日报主办、法制网承办、阿里巴巴集团协办的第四届网络新“枫桥经验”高峰研讨会在京举行。浙江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透露,多年来,浙江检察机关不捕不诉率实现年7%以上增长,审前羁押率显著降低、服刑罪犯数量减少。
浙江是“枫桥经验”的诞生地。研讨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祺国表示,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络法律纠纷,浙江检察机关会同其他法治力量实践和丰富着新时代的“枫桥经验”。
比如,“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在涉网犯罪治理的践行。王祺国介绍,多年来,浙江检察机关不捕率、不诉率持续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在涉网络犯罪每年以30%增幅的办案压力下,坚持宽严相济、矛盾化解、认罪认罚、源头治理,不捕率、不诉率实现每年7%以上增长,显著降低了审前羁押率、减少了监狱服刑罪犯的数量,推动浙江连续成为全国最具有安全感的省份之一。
在“枫桥经验”指引下,浙江检察机关还更加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王祺国指出,“枫桥经验”与我国刑事诉讼长期坚持的宽严相济、惩防并举的方针是一致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新时代“枫桥经验”法治化的缩影。
如何把“枫桥经验”要义落实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中,成为严峻的现实考验。王祺国坦言,特别是对危害深重的网络犯罪和犯罪网络化,如何做到“捕人少、治安好”,要正确把握刑罚的惩罚性与谦仰性,合理精准地提出量刑建议,使“枫桥经验”与法治化融合发展中更灵活、务实的实现对网络犯罪的有效治理。
与此同时,王祺国还指出,依靠群众,做到矛盾不出村、不上交,就地化解,是“枫桥经验”的活的灵魂。
“从矛盾纠纷、违法犯罪实际情况来看,80%以上发生在基层;在大数据时代,矛盾纠纷的内涵和方式可以发生结构性变化,但是结果都是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大都会在基层社会领域暴露和发生。”王祺国说。
王祺国认为,要建立、完善数字经济条件下“枫桥经验”的新型基层基础工作平台,增强基层治理的便捷性、经济性、效率性,使“枫桥经验”既接网线更接地气,质效倍增;特别是通过网络和网格搭建更加方便依靠群众的调解、和解平台,真正重心下移,及时有效地就地解决矛盾。(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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