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农商银被连开11张罚单,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股市成监管重点
记者 | 崔秋阳
编辑 | 张一诺
1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示,银保监会嘉兴、金华、湖州分局开了11张罚单,处罚对象均为浙江省各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
具体来看,嘉兴监管分局对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出一张145万元的罚单,处罚原因是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形成重大风险;贷款管理不审慎,项目贷款“三查”不到位;虚增存贷款。此外,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平湖农村商业银行的朱颂华、沈华君、张伟中和曹德彪分别进行了警告及总计28万元的罚款。
金华监管分局则分别对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罚款165万元和30万元。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被处罚的原因是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员工违规保管经客户签章但关键条款空白的合同、承诺书等重要资料;贷款月末发放留存账户次月初收回,虚增存贷款;机构从业人员违规代客操作。而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被处罚的原因则是信贷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处罚依据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湖州监管分局也针对德清农村商业银行及相关人员开出4张罚单,分别指向德清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沈炬亮、王春苗和杨敏杰。
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罚款罚款50万元,处罚原因是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其余三人则是因为对德清农商银行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违规行为承担管理责任而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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