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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肖像权“乔丹”打官司8年终落幕 最高法终审乔丹体育商标案:未损害迈克尔·乔丹肖像权

新安晚报 2019-10-18 10:34 大字

历时将近8年的乔丹商标之争迎来终审结果。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争议案,判决其商标并未损害迈克尔·乔丹本人的肖像权。乔丹体育于1991年注册“丹桥”商标,2000年将企业名称改名为乔丹体育。2012年,美国球星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请求注销其多项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驳回其申请,乔丹提起行政诉讼,随后双方打了8年官司。最高法认为商标没有体现乔丹个人特征,不具有可识别性,不构成损害肖像权。

一个代价高昂的擦边球

福建晋江街头巷尾充斥着大大小小的鞋厂,成立于1984年的福建省晋江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正是乔丹体育的前身,它与安踏、特步一样来自这个中国运动品牌之乡。

1990年代开始,品牌意识增强的晋江鞋厂掀起改名潮——“三兴”变为“特步”,“别克”更名为361度,“求质”变成“安踏”,2000年,晋江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更名为“乔丹体育公司”。

乔丹体育公司更名那一年,大洋彼岸的迈克尔·乔丹已经赢得6枚NBA总冠军戒指,是篮球乃至体育界最具影响力的球员之一。乔丹体育注册“乔丹”系列商标时是否存在搭便车的意图,答案似乎显而易见。

在这趟便车的帮助下,不了解情况的消费者将其当成一家有外资背景、与飞人乔丹有关联的企业,这是乔丹体育希望看到的局面。改名仅两年,乔丹体育的销售额便突破人民币1亿元。2010年,其销售额位居本土运动品牌第6位,排在李宁、安踏、特步、361度和匹克之后。

2011年上半年,乔丹体育营收达到创纪录的17亿元,净利润高达2.8亿元,同年11月,乔丹体育IPO申请成功“过会”,只差拿到证监会最终批文。然而,就在上市的冲刺阶段,沉默已久的“飞人”迈克尔·乔丹,一纸诉状将乔丹体育告上法庭,控诉后者侵害商标权和姓名权。篮球之神的指控如同一记精准“盖帽”——由于涉及重大诉讼,乔丹体育IPO进程就此搁浅。

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

2012年,迈克尔·乔丹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乔丹体育的78个相关注册商标。第一仗,美国人吞下苦果,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维持乔丹体育的一系列注册商标。

迈克尔·乔丹自然对判决不服,随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初,法院一审又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两度受挫之后,迈克尔·乔丹继续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5月,二审再遭败诉。

2016年4月,商标权纠纷案交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整个庭审持续了四小时之久,“乔丹”商标是否与迈克尔·乔丹相对应,成为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

乔丹体育公司声称:“我们提交了相关证据说明中国有4200多位乔丹。乔丹也被广泛应用于企业字号中,通过中国组织代码机构查询,中国企业字号里带乔丹的有上百家,乔丹被广泛应用在企业字号中。”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宣判,乔丹体育注册的78个商标中,涉及姓名“乔丹”的3个商标确认违反商标法规定,予以撤销。不过,这些违规商标均是周边其他类商品的防御性商标。

相反,乔丹体育在主营业务上使用的4个最主要商标,都在最高法的判决中得到维持。乔丹体育亦在事后声明,公司目前使用的商标基本没有受到影响。

从法院判决来看,乔丹体育是这场官司的赢家,但商业世界里,未能躲过输家的命运——被视为山寨者的乔丹体育,击垮了自身长期塑造起来的品牌形象。

迈克尔·乔丹未能收获胜利,但他的目标已经达到。反复的起诉、败诉和上诉,“飞人”一次次明确告诉消费者:乔丹体育和迈克尔·乔丹没有任何关系。

综合《新京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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