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金制度改革利好小微企业
5月1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将大约千家县域农商行的存款准备金率降至8%,释放的2800亿元资金将用于这些银行对口小微企业。
这一次定向降准,被部分市场人士称为“小降准”。之所以被称为“小”,一方面是因为此次定向降准释放的资金量小,与去年以来单次降准释放4000亿元至8000亿元的资金量相比,此次2800亿元的规模较小;另一方面,本次降准覆盖的是小银行,县域农商行扎根基层,体量相对较小,服务对象也“小”,以民营小微企业、“三农”等为主。
但“小降准”在当前却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去年以来,在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凸显。从外部看,主要经济体经济运行形势、货币政策走向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从内部看,我国在周期性、结构性问题叠加,金融强监管、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等多重问题叠加之下,社会信用出现收缩,金融机构风险偏好下降,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为突出。
对中小银行实施较低存款准备金率后,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将形成更加清晰、简明的“三档两优”基本框架。“三档”是指:第一档,对大型银行,实行高一些的存款准备金率;第二档,对中型银行实行较第一档略低的存款准备金率;第三档,对服务县域的银行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目前为8%。“两优”是指在三个基准档次基础上还有两项优惠:一是大型银行和中型银行达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考核标准的,可享受0.5个或1.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优惠;二是服务县域的银行达到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标准的,可享受1个百分点存款准备金率优惠。(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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