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14省市:明确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按50%顶格减征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迅速出台一系列政策,明确减税细节。近日,各地税务部门结合地方实际,相继出台了减税降费方案。
北京
1月31日,北京市财税部门发布《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六税两费”实行50%“顶格”减征,给予小微企业最大幅度的税收优惠,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该政策执行期为3年,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内蒙古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和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文,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内蒙古自治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福建
1月31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据测算,全省130多万户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2019-2021年期间可减税135亿元以上。
江西
近日,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山东
1月30日,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地方“六税两费”。据介绍,此次中央和省出台的一揽子政策叠加,预计每年可为全省小微企业减负236亿元。
湖南
近日,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重庆
2月1日,重庆市财税部门下发《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川
1月31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6个地方税种和2项附加费按照50%减征。
云南
1月31日,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甘肃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甘肃省财税部门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按照最大税额幅度50%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甘肃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预计全省97.1%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优惠政策。
青海
近日,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税费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全省二十多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将直接享受到减税降费政策利好,减轻税费负担。
宁波
近日,宁波市财税部门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后,全市7万户小微企业仅企业所得税一项,预计就将新增减免33亿元。
厦门
2月1日,厦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发文,明确全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内的6个地方税种和两个附加费,按国家最高幅度50%享受地方税费减免政策。随着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一揽子小微企业普惠政策的落地,厦门市小微企业2019年预计可享税收优惠超10亿元。
青岛
1月31日,青岛市财政局和青岛市税务局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幅度减征“六税两费”。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物流企业,既可以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的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并且在此基础上,叠加我省对城镇土地使用税采取减征50%的优惠,减免幅度高达75%。
来源:千龙网、福建日报、新华网、大众网、厦门网、青海日报重庆晨报、内蒙古政府网、江西省财政厅网站、湖南省财政厅网站、川报观察、甬派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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