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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新三板公司非原始股所得暂免征收个税

金融投资报 2018-12-08 01:55 大字

■市场资讯

财政部、税务总局及证监会12月7日联合发布通知称,为促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长期稳定发展,自201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通知还提到,2018年11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尚未进行税收处理的,可比照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已经进行相关税收处理的,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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