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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奖补种类 提高奖补标准 铜川市出台新《中医药产业发展奖补办法》

铜川日报 2018-09-18 07:34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王甲)为弘扬药王文化,适应新形势下中医药产业发展需求,9月6日,市政府颁布了新的《铜川市中医药产业发展奖补办法》,进一步推动铜川市中医药产业发展。

新《办法》按照“坚持重点支持、坚持道地优先、坚持创新优先、坚持扶大扶优”的四项原则,主要对中药材种植养殖、中医药加工企业、中医药科研、中医药流通、中医药文化、中医药服务等方面进行奖补。种植奖补主要涵盖苗种补贴、药材种植补贴、野生药材抚育补贴、专用设备补贴、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奖励等,其中苗种繁育50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贴500元;党参、黄芩连片种植300亩以上的每亩每年补贴600元;丹参、黄芪、柴胡等连片种植300亩以上的每亩每年补贴300元;大艾连片种植30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贴300元;其他中药材连片种植300亩以上的每亩每年补贴200元;油用牡丹、海棠等连片种植30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贴100元;企业奖补主要涵盖用地奖补、融资补贴(贷款基准利率的8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300万元)、GMP认证奖补、企业升级改造奖补(最高奖补300万元)、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奖补(一次性奖补100万元)、知名企业奖励(投资5亿元以上奖励500万元)、知名品牌奖励(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企业上市奖励(主板上市奖励300万元,“新三板”挂牌上市奖励100万元)、销售奖补(单品销售额达到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药品一致性评价奖励等;科研奖补主要涵盖科研课题奖补、科研成果转化奖补(获得国家发明奖、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成果在铜川转化的奖励500万元)。

新《办法》扩大了奖补种类,新增了对苗种基地建设的奖补、油用牡丹的奖补、深度贫困村的倾斜性奖补、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奖补、知名企业奖励、企业上市奖励、销售奖励、药品一致性评价奖励、流通奖补等。同时大幅提高了奖补标准,新《办法》中对于中药材种植的奖补进行了更进一步的分类,普遍提高了奖励标准,特别是对党参、黄芩道地药材的奖补标准由原来的每亩100元提升至600元,对丹参、黄芪、柴胡等药材的奖补标准由每亩100元提升至300元。

新《办法》的修订出台,充分体现了铜川市探索转型发展新路子、实现产业突破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通过政策引导,将大大提高企业和个人参与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热情,进一步促进铜川市中医药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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