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售假者在平台上致歉判决”创新打假范式
地方网讯 “我们的售假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淘宝网的商誉,在此我们向平台的消费者、其他诚信经营的商家、淘宝网致歉。"5月22日,一则致歉声明“现身"淘宝网首页公告栏,引来关注。发出致歉声明的谢某某、张某某是售假者,还有一位苏某某则是售假账号的提供者。今年3月,义乌市法院作出判决:三被告赔偿淘宝网损失1万元、合理支出(律师费)2.5万元,并在淘宝网主页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这是全国首起判决售假者在电商平台致歉的案例。(5月23日央广网)
售假者面临刑事和民事双重审判,不仅要赔偿淘宝网的经济损失,还要在淘宝网首页公开致歉,这样的判罚,令人耳目一新。这等于将售假行为公示于众,将售假者的真面目扒开晒在众多卖家和买家面前,令其彻底失去市场信用,无法再在电商平台上生存。
此前对于售假者的处罚,主要是根据售假额度的多少、社会负面影响等因素,采取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等处罚,但在电商平台上公开致歉的判决,则是第一次,乃是司法机关灵活运用法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表现。需要注意的是,公开致歉乃是淘宝网的侵权诉求,法院则支持了这一合理诉求,说明在打假方面,电商平台和司法机构都非常努力,不断探索创新处罚范式。
正如售假者在声明中所言:“售假的代价远超我们的预期和承受能力,希望其他卖家引以为戒。"刑事责任、罚款和公开致歉三重压力,让售假者感到痛苦,背负了沉重的法律代价,个人信用被涂抹上污点,工作与生活均因此遭到重挫,代价可谓大焉。售假者在电商平台上现身说法,将自己的亲身体会晒出来,亦具有强烈的警示意义,会震慑广大淘宝卖家,需要珍惜自己的名誉,别为了一点小利,而违法售假葬送了前程未来。
统计数据显示,每卖出一件假货,电商平台会损失5个客户,显然售假所创造的虚假价值,难以抵消平台损失,这也是平台坚决要求严惩售假者、公开致歉的主要因素。对制假售假者宽容,就是对消费者、电商平台和老实经营者的伤害。因此,要树立起对制假售假行为“零容忍"的理念,拿出“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的决心和勇气,打击平台上的所有售假、制假行为,让违法者再无翻身之机。
目前,我国法律对制假售假者的惩戒太过轻微,数据显示进入刑事打击的不足十分之一,判决案件里绝大多数为缓刑,平均罚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如此低效率打假、低成本造假售假,显然不足以达到警示效应,反而是在放纵违法者,没有牙齿的法律,不可能有威力。因此,要尽快修改相关法律,推动“制假售假入刑",加大打假力度,提高制假售假者的违法成本,让假货如同过街老鼠一般,没有藏身之处,维护消费者与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更放心的消费环境。(江德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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