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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立信息互通查询机制 二手房“三价合一”政策落地

深圳新闻网 2018-03-28 20:33 大字

深圳新闻网3月28日消息,根据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总体定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215号)完善房地产金融调控的政策要求,3月28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通知,将建立信息互通查询机制,规范购房融资,坚决遏制“阴阳合同”和“高评高贷”现象,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该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办理房屋贷款业务,要以房地产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的网签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不动产权登记系统将对网签合同相关价款与购房贷款额进行自动比对,对未按本通知要求核定贷款额度的银行抵押登记申请,系统将自动拦截并予以退文,并将相关违规情况报监管部门核查。

简单的说,就是二手房市场“三价合一”,贷款评估价必须按照网签备案价和评估价的最低数来确定。有业内人士分析说,三价合一的实施,对明确价格指标,增强信息披露,优化交易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该政策实施将全面压缩“阴阳合同”生存空间,打击利用高杠杆投资投机购房,夯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二手房价格过快上涨,并提高税赋公平性。同时,也将完善二手房市场监测管理,有利于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全面掌握真实二手房成交价,为房地产调控提供更可靠的数据支持。

通知要求,政策发布后,各商业银行、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将在主管部门指导下依法落实通知精神,要求客户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将继续加强购房贷款业务的监督和检查。

相关背景:

二手房可能会遇到的四个价格

房产真实成交价:指新房与二手房买入时实际成交的价格。

网签备案合同价:指在国土局备案登记网签时的合同价格,新房网签备案合同价绝大部分就是房产真实成交价,二手房网签备案合同价绝大多数时候是国土局过户评估价,极少部分人会写高网签备案合同价,但极少见。

国土局过户评估价:国土局对每一套二手房都有一个对应的过户计税评价估,在深圳,一般为市场成交价的6-7成,有部分豪宅评估较高,到评价估的8成左右都有。在过户计税时以国土局评估价为底限,不能低于此标准,可以高于此标准。

银行贷款评估价:指二手房买家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对每一套二手房都有一套相对应的评估价,在深圳大部分房子,银行贷款评估价跟成交价相当,也有低于市场价1成多的,也有高于市场成交价1成多的。这两种情况的比例都不高。

(原题为《深圳建立信息互通查询机制 二手房“三价合一”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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