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又出新规让住房回归居住属性
□记者吴玉莲
日前,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相关措施规范商品房销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
商品房销售不得设置门槛
通知规定,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商品房认筹、销售,此前开发企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资金方式进行认购。原则上,开发企业认筹销售必须对社会公开进行,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门槛剥夺消费者购房权利。
毕女士此前参与了中心城区城东一楼盘的开盘认购,交了8万元的验资金,却没有抽到合适的房源。而据她所知,与自己同一批抢房的购房户中,已经有人开始转卖自己手中刚抢到还未交房的新房,已经在原价的基础上,加价10万元,“炒房意图太明显,感到很气愤。”
对此,通知规定,今后已认筹成功的购房户,除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外,开发企业不得予以更名。如购房户放弃认筹商品房的,该商品房退回开发企业并重新对社会公开发售。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受理预购商品房转让委托代理业务,不得办理未经批准预售和未取得产权证的商品房代理业务。
买卖合同备案管理更严格
市房管局产权处工作人员介绍,以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解除又重新签订的,只需要买卖双方到场,就可以办理,没有更多的条件限制,因此很多人恶意炒房。而根据新的通知规定:开发企业对买受人要求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的申请要进行审核,不得对以非正当理由申请合同备案信息注销进行确认。也即,今后买卖合同备案信息不得轻易进行解除。
通知同时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并经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在同一项目换购商品房的;因买受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意外急需医疗资金的;因买受人出国留学、外地定居、工作调动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因商品房规划设计变更或工程质量等原因导致买卖双方解除合同的;父母与子女之间、夫妻之间等需要更名的;因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原买受人需变更为另一方的;开发企业将买受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状况等基本信息录入错误需要变更的;多个买受人共同购买同一套商品房,其中部分买受人解除房屋买卖关系的;因买受人已故,继承人申请变更或注销的;以及符合法律法规定及合同条款中有关解除合同约定的情形,可以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据了解,目前该《通知》已经发给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经营机构,下一步将组织座谈会集中对文件进行解读。对违反通知规定利用认筹销售以及合同备案信息注销、变更进行投机炒作,对违反规定的开发企业和个人,将严肃查处。
新闻推荐
2月1日起,广州四大行将上调房贷利率,首套房贷利率从最低基准上浮5%调至最低上浮10%,二套房贷维持上浮15%不变。业内人士指出,短期内还将有更多银行跟进。昨日,记者向“工农中建”求证确认,广州四大行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