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限售令,调控房价还需一剂“缓释药”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已有超过45个城市发布了楼市限售令。就目前而言,“限售令”可谓一剂猛药,它是在我国二、三线城市楼市价格大幅上涨、建立楼市长效调控机制、落实中央政府有关“房子是用来住的”政策精神等多重因素影响之下,无奈推行的行政性调控措施。不过,接下来的楼市走向,似乎更需要一剂“缓释药”。
从当前看,“限售令”将产生多重积极经济功效:一可有效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扰乱楼市价格行为,从根本上断了投资投机购房者的生路;二可促使地方政府扎实推行楼市调控政策,不再掩盖调控真相,以便抓住房地产调控有利时机。三可促使银行业自觉抑制信贷资金通过消费贷及其他渠道暗地流向楼市行为。四可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对房地产开发商起到很好的提醒作用,再也不能盲目拿地或任性扩大开发规模;也可引导购房消费者形成正确购房意识。
然而,“限售令”有一定局限性,也并非“万能药”,且其本身依然没有摆脱行政调控的“窠臼”,或多或少带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尤其无法摆脱来自地方政府本身各种利益的掣肘;它需出台其他综合配套调控政策措施来消弭其副作用或弥补不足,才能形成楼市严调控整体功效,不致陷入调控怪圈,更不会将楼市调控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最近一条新闻就有对楼市配套调控措施的强烈呼唤之意。一份数据表示,今年以来,我国土地出让收入最高的50个城市合计“卖地”金额达2.28万亿元,同比上涨32%;且土地成交平均溢价率依然较高,如北京尽管在官方严格调控之下,土地成交平均溢价率同比下降15.95%,但仍高达27.96%;杭州、南京、上海、武汉等城市土地成交平均溢价率也保持较高水平。显然,这条新闻其实构成了一个灰色幽默,一边各城市出台严厉“限售令”,一边各城市却又是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长,楼市调控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因此,要让楼市严调控措施从根本上发挥作用,并对楼市价格产生持久的遏制力,不能仅指望“限售令”,而应考虑出台综合系列配套调控措施,如出台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最高限价法令、房地产开发税费减免优惠条款、尽快制订并推出房地产税、加大租赁房建设步伐等等。这些配套楼市调控措施既有行政的、也有市场的,可相得益彰,缺一不可,共同构筑楼市长效调控机制。唯有如此,严厉楼市调控机制才算最终完善,楼市调控效果才会最终显现。
(万德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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