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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棱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丹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眉山日报 2017-04-14 10:10 大字

县财政局局长 易玉琴

(2017年3月2日)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作《关于丹棱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关心下,财税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主动作为创一流,全面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预算目标任务。

一是财政收支实现新跨越。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直面困难,迎难而上,竭尽全力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再次实现历史性突破,达到34,430万元,是2011年的2.92倍,同比增长13.2%,增幅位居全市第二,其中税收占比为61.6%。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1,517万元,同比增长41.48%,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66.07%。

二是财政管理迈上新台阶。严格按照《丹棱县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规定》,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108项,采购预算资金5,02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517万元,节约资金512万元,节约率10.2%;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力度,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监管规程和评审项目量化考核办法,2016年共完成预算评审项目81个,送审金额37,756万元,审定金额35,405万元,审减金额2,351万元,审减率6.22%。

三是整合资金取得新成效。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整体打造、综合示范、集中成片、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注重加强支农资金整合,全年我县共整合各类涉农资金40,500万元。被省财政厅评为全省涉农资金整合先进县,获得省级奖补资金100万元。

四是争取资金获得新增量。坚持把争取上级补助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抢抓政策机遇,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支持。2016年,我县转移支付补助净增6,231万元。争取到位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2,600万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5,900万元,极大缓解了我县债务还本压力,有力保障了建设和发展资金需求。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32,843万元。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430万元,为预算的104.83%,增长13.2%。

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65,174万元,在执行中发生了以下变动: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1,587万元;二是上级专项拨款补助55,904万元;三是新增各项结算补助及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等相应安排支出47,663万元;四是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8,500万元;五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93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变动为190,021万元。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1,517万元,为调整支出预算的95.52%。各项支出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62万元

2.国防支出25,109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4,636万元

4.教育支出30,875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416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46万元

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670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51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2,882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19,194万元

11.农林水支出18,527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8,164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93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37万元

15.金融支出32万元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40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8,339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97万元

19.其他支出170万元

20.债务付息支出1,059万元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8万元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430万元,加上级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135,89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8,50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5,9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93万元,收入总计190,021万元;减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51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84 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5,9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20万元,收支品迭无结余。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2,800万元。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820万元,增加收入15,020万元,为预算的217.34%,增长92.86%。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1,229万元,为预算的243.98%,增长95.12%。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收入27,82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098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5万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229万元、调出基金1,189万元,滚存结余545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上年结余16万元。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5万元,调出资金4万元。收支品迭无结余。

(四)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62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74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预算结余889万元,年末滚存预算结余6,227万元。

上述全县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决算正式编审结束报省财政厅批复后,还将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源基础仍然薄弱,财政持续大幅度增收难度很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未根本缓解,财政稳健运行面临压力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原则为:坚持依法预算,坚持收支平衡,坚持有保有控。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全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公共财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深化预算编制改革,优化支出结构,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努力增收节支,做到财政收支平衡。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2016年完成数的基础上增长8%,达到37,184万元。分征收部门是:国税系统组织地方收入6,470万元,地税系统组织地方收入19,152万元,财政部门组织非税收入11,562万元。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184万元,加上预计税收返还收入2,336万元和增加工资补助、各项转移支付补助及结算补助收入34,319万元,扣除上解支出190万元,全县2017年可用财力73,64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规定,2017年全县公共财政支出相应安排为73,649万元,比上年增加8,475万元,增长13%。具体项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09万元

2.国防支出67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4,677万元

4.教育支出12,055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333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05万元

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555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34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912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4,229万元

11.农林水支出5,132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1,255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4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8万元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33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1,622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38万元

18.预备费750万元

19.其他支出7,232万元

20.债务付息支出1,499万元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0万元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1,500万元,具体情况是:

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00万元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0万元

3.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30万元

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70万元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500万元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50万元

7.污水处理费收入130万元

按照政府性基金收入对口安排支出的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1,500万元,具体情况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497万元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万元

3.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30万元

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0万元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50万元

6.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30万元

7.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0万元

8.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万元

(三)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7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要求,对口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20万元。

(四)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64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84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预算结余802万元,年末滚存预算结余7,029万元。

三、关于2017年的财政工作

2017年,县财税部门将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大力实施‘1162’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发挥好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强化收入征管,坚持依法理财

一是完善征收机制。发挥税收征管平台作用,完善征管组织、技术手段和考核机制,切实加强税收征管。二是挖掘增收潜力。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激发非税征缴活力。三是盘活存量资金。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清理激活存量资金。四是加强优惠政策清理。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

(二)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服务民生

一是坚持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注重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确保社会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的支持。三是继续落实粮食直补、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等惠民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支持力度。四是围绕县委、县政府扶贫攻坚战略,落实好扶贫政策,足额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五是管好、用好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引导和调动创新创业积极因素。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继续将县级部门综合预算全部提交县人代会审议,推动部门深化预决算公开,积极指导乡镇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二是硬化预算执行。按照“先有预算、再有支出、并向社会公开”的原则执行预算,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是强化投资评审。以提高财政投资评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投资评审规章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四)积极争取资金,增大可用财力

一是抓住扩权强县试点县的契机,准确把握政策动向,搞好数据上报等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二是积极配合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申报争取工作,推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五)规范财政监管,提高理财水平

一是抓好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加强惠民资金监管平台的运用。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及时办理好人大代表的建议,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财政管理质量。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财政管理约法十章,依法运行行政权力,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制度保障和执行,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新的一年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关心下,充分发扬“事在人为,为而不难”的丹棱精神,奋发有为,苦干实干,为中国大雅家园建设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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