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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专项核查政府债务情况

广西日报 2017-03-21 10:11 大字

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红梅)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稳增长,近日,自治区财政厅派出检查组对部分市、县2016年政府债务管理及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此次核查对象为桂林市本级、钟山县、平果县、北海市本级、钦州市本级、东兴市、崇左市本级、宁明县、平南县、马山县、岑溪市、陆川县等12个市、县财政部门,同时延伸核查融资平台公司等债务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等。主要核查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情况、政府债务申报置换及相关协议签订情况、政府债务收支预算管理情况、政府债券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政府债务资金库款结余情况、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和制度建设情况等。

据了解,目前我区政府债务已经积累一定规模,2016年年末政府债务余额达4600多亿元,但经济发展和财政实力相对较弱,特别是近年来减税清费政策制约财政收入增长,一些地方可偿债财力增长放缓,政府债务率有走高趋势。此次核查旨在及时发现和纠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债券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反映管理体制、监督机制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做好风险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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