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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房”现象不止

梧州日报 2016-11-23 23:35 大字

■ 新闻观察

媒体报道,杭州市政府决定,自2016年9月19日起实施住房限购。这是继苏州、厦门以后,第三个实施新一轮限购政策的二线城市。而在此前,合肥、南京、武汉等二线城市已相继出台了限贷政策。限购限贷频频降临二线城市,显然与今年以来这些二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社会各方面反应十分强烈有关。拿杭州来说,G20会议一结束,就立即进入了“抢房”节奏。

虽然自房地产市场放开以来,“抢房”现象就一直存在,而且,价格越“抢”越高。但是,最初的“抢房”,主要是为了居住,无非“抢”个好地点、好楼层、好环境。慢慢地,“抢房”就变了味,变成了炒房。一批投机者加入到炒房行列,把房价炒得完全脱离了实际,脱离了居民的购买能力。而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也加入到了炒地的行列之中,成为房价上涨的重要推手。

事实上,按照中国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无论是一、二线城市,还是三、四线城市,都不具备房价大幅上涨的动力,也不具备出台限购限贷政策的条件。可是,由于商品房的居住属性被严重淡化,投资和投机属性被严重夸大。因此,房价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少数人用来牟利的工具,导致房价不断地被人拉高,并形成了大量泡沫,造成GDP、财政收入等也或多或少地被注入水分。

必须注意,对普通居民来说,房屋只有一个属性——居住。因此,如果也加入到“抢房”行列,只有一种答案——恐慌。他们与股民还不太一样,股民恐慌了,可以抛售。如果真的有一天房价大幅下跌了,他们可能连抛售的条件也不具备,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花出去的钱贬值。

现在的问题是,限购限贷能否让房价稳定,那些以投资和投机为目标的炒房者,是否会在限购限贷面前停止炒作,一旦市场再度陷入低迷,地方政府会不会再度充当房价上涨的推手,这都是需要回答的问题。要知道,房价上涨实际也是在为地方政府创造“土地财政”,地方政府的调控决心不可能那么坚决。特别是那些尚未出现“抢房潮”的二线城市,会不会人为地制造买房紧张气氛,引导居民“抢房”,值得关注。

央行发布的2016年第三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报告显示,53.7%的居民认为目前房价“高,难以接受”,虽然较之以前的8成居民认为“难以接受”有所改善。但是,超过一半的居民“难以接受”,仍然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因为此,对再度出现的“抢房”现象,切莫再简单归咎于居民“买涨不买落”的心理。持续的房价上涨,早已让居民把涨落放到一边,取而代之的是对政府的信心、对政策的信任。“屡涨屡调、屡调屡涨”的尴尬调控,不能不让广大居民对楼市调控感到恐惧和不安。如何增强政策的执行力和威慑力,才是消除广大居民恐慌心理、避免“抢房”现象再现的关键。

(据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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