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12万元要加税? 误读!——聚焦个税改革三大焦点
近期,有观点称“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引发社会对个税改革的关注。到底年收入多少属于高收入群体?个税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将面临哪些难点?
多位熟知个税改革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24日对“新华视点”记者回应表示,年收入12万元并非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不存在以年收入12万元为分界加税的情况。
焦点一:年收入多少属于高收入者?
近期,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明确,对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等七类群体,推出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其中提出,要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这项政策提及的“高收入者”,按什么标准来确定?有舆论认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属于高收入群体,将是个税改革中重点调节的人群,这意味着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群体个税将增加。
记者采访了解到,“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属于高收入者”的说法,源于从2006年开始实施的个税申报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申报相关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业内专家介绍,在个税申报政策制定时,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确实是收入比较高的群体,如申报实施第一年,全国仅有168万人申报。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介绍,当时选择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群体进行纳税申报,是为后续个税改革进行试点探索积累经验。年收入12万元,并不涉及高低收入人群划分界限。
那么,年收入多少才属于高收入者?长期跟踪个税改革的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钢说,在中低收入和高收入的划分上,国际上及我国均没有法律确定的标准,税法上也从没有确定过高收入的标准。“我国不同人群和不同地区收入存在差距,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只是相对概念,不是绝对概念。”
以个税最高税率适用群体为例,我国适用于个税45%以上税率的,为年所得96万元以上群体,是我国去年城镇职工平均收入的15.5倍;美国适用最高39.6%税率的,是年所得40万美元以上群体,约为美国人均收入的9.3倍。
■新税法新规定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税实行分类征收。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类,分别对应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额(免征额)。
目前工薪所得税代扣代缴,征管比较到位,其他收入尤其是偶然发生的财产性收入征管相对薄弱,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的问题,个税因此常常被诟病为工资税。
举例说,如果你一个月月薪是10万,个税税率高达45%,由企业代扣一分钱不能少,而一些上市公司高管减持股票,收入动辄上亿元,却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做到5%-10%的税率,包括一些炒房者,获益不菲,也只有20%的税率。
新税法规定主要对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1、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
2、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3、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4、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政策延长了8天,进一步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焦点二:个税改革将怎么改?
“当前公众对高收入者标准的关注,背后原因在于个税改革进展慢。”孙钢说,个税改革后,也依旧会按照税率表征税,因此今后各收入群体中,税收如何调节收入分配,还得以个税改革后推出的税制为准。
业内专家介绍,个税改革总的原则是“增低、扩中、调高”,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收入者比重,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力度。在降低中低收入税负中,最主要的方式并非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增加扣除项。
“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实际上就是工薪所得基本扣除额。”李万甫表示,下一步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将通过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如在现行3500元和三险一金基础上,今年起已在31个城市试点商业健康保险扣除政策,下一步还将开展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根据社会配套条件和征管机制的完善程度,适当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李万甫等专家介绍,个税改革下一步重点或将是增加家庭扣除项。当前经常出现一个人赚钱,承担全家子女教育、房屋贷款、老人赡养等家庭支出。因此,今后将考虑将一部分教育、房贷、养老等支出,纳入扣除项,使税制政策更加合理。
今年全国两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对个税改革介绍,个税综合计税研究内容,将包括满足基本生活的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扣除,抚养孩子费用扣除,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扣除等。
记者采访了解到,由财政部等部门起草的个税改革方案,在今年两会前就已提交国务院。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说,个税修改要经过法律程序:首先国务院要拿出修改草案,然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由于个税是直接税,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很可能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讨论,最后还要在网上征求意见,最后再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目前,个人所得税属于按月征收。朱青介绍,实行综合分类相结合的个税,需要按年申报纳税,所以最好从一个自然年度(纳税年度)开始实行新的个税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最快也要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实行。
焦点三:个税改革还面临哪些难点?
不少受访专家指出,按综合分类相结合方式实施个税改革后,在调节二次分配、个税实际征管等方面还存在三方面突出难题:
——个税占比偏低难以发挥调节作用。孙钢等专家表示,目前个税占税收总比重过低,在发挥调节收入、解决分配不公方面的作用仍不突出。据介绍,2015年我国个税总额为8616亿元,占税收的比重只有6.3%。专家建议,个税改革要进一步完善二次分配的作用,通过税改促进社会消费和经济增长。
——大量现金交易难以纳入监管,税收征管能力仍存漏洞。专家表示,以个税为代表的所得税,由于需要掌握纳税人详细收入、开支等涉税信息,才能准确核算纳税所得,避免偷税漏税,这对税收征管能力要求更高。
李万甫表示,由于当前仍然存在大量现金交易等情况,因此个人收入和申报的精确确认还难以做到。此外,部门和区域间信息孤岛的问题,也使税务机关难以全面掌握实际的信息。
——高收入群体征管仍存漏洞。中山大学财税系教授林江表示,社会上有把个税认为是征收工资税的说法,主要是工薪阶层主要采用企业代扣代缴和税务部门核查的办法,但一些企业高管等高收入群体却可以把个人支出纳入企业成本,规避个税缴纳。
李万甫表示,高收入群体个税跑冒滴漏,需要完善政策,加快建设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既要鼓励社会财富积累和勤劳致富,也要堵住偷税漏税的漏洞。
专家表示,个税改革很难一步到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个税改革社会敏感度高,改革关键要形成社会最大公约数,坚持“开门立法”,制定大多数人能接受的方案,从而提高公众对税法的遵从度。□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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