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财经新闻> 正文

P2P资金存管紧箍咒来了! 银监会下发网贷资金存管指引征求意见

半岛都市报 2016-08-15 00:00 大字

近日,银监会向各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平台存管划下监管红线,首当其冲的是之前P2P“银行+第三方联合存管”、“地方P2P平台统一存管”的多项模式创新,而P2P利用“在银行存管”的噱头进行增信的行为即将被禁止。

须披露交易数据

在资金存管业务的定义上,《征求意见稿》的总则中指出,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存管人接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信息披露等职责的业务。

对于存管银行的义务,《征求意见稿》规定,存管银行定期出具网贷机构资金存管报告,按照双方约定的报告制订标准和规范,对网贷机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保管情况在官方指定网站进行公开披露,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网贷机构的交易规模、借贷余额、存管余额、借款人及出借人数量等信息。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判断,上述资金存管方案恐将令P2P行业经历一次最大规模的洗牌。“一旦公开上述数据,对于P2P平台而言将极大提高运营成本。”一名业内人士认为,上述数据要和银行的资金数据完全匹配要求P2P平台拥有较强的内部管理流程,必须在风控、贷后管理、不良资产处置方面做出更大的投入,运营成本将大幅上升,必将大幅压缩盈利空间。因此,多数中小平台或许只有退出这一条路。

不可宣传“银行存管”

值得注意的是,该意见稿中第十一条(八)提到: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这对当下的“银行+第三方支付”构成了挑战。

目前,网贷资金存管模式有三种,分别为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其中,“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模式,即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推出联合存管方案,存管行开设平台存管账号,负责用户账户监管和资金存管功能,第三方支付担任技术辅佐,提供资金结算及所需的终端设备。

此外,这也对目前北京、广东、江苏等地P2P平台通过当地的互联网金融协会,统一存托管的制度是否能继续,画上了问号。

值得注意的还有,《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的要求,“委托人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公开营销宣传”,这也意味着,许多P2P在网站页面显著位置标注的银行存管内容都变得不合规,也不能在获客过程中再向投资者宣传这一内容。综合

新闻推荐

赵建平等七大牛散现身25股 牛散二季度持股名单出炉,四大超级牛散现身16家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

在A股的江湖里,除了公募和私募外,还有很多手握重金的超级散户,他们尽管低调,但下手重、进出迅捷,制造了很多A股的财富神话。据记者梳理,在已披露中报的上市公司中,赵建平、徐开东、李强、文细棠...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