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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首付依然可操作

绵阳日报 2016-04-12 21:38 大字

近期,多地出台措施叫停房地产首付贷,但“新华视点”记者在各地调查发现,零首付仍然可操作,一些地方首付贷换上“换房贷”“消费贷”“过桥贷”等“马甲”后横行楼市。

首付贷换“马甲”中介牵线搭桥

央行负责人“两会”期间表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他们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开展清理和整顿,打击提供首付贷融资、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

记者近日在多地调查发现,首付贷表面上已偃旗息鼓,许多中介对相关业务十分谨慎,但在上海,部分中介门店仍可提供首付垫资。

一些中介还联合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甚至银行操作“契税贷”“赎楼贷”等业务。有中介表示:“这些贷款只是名义不同,实际上都可以用来做首付。”

变种首付贷推高金融风险

业内人士指出,各类变种首付贷在放大楼市金融杠杆、吹大楼市泡沫同时,也将透支购房者偿债能力,并将楼市风险向银行业等金融系统传导,需高度警惕。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场外配资”使购房者购买与其收入水平不符的住房,承担了风险承受能力之上的贷款负担,而“高评高贷”更是明显具有欺诈性质。

多位专家表示,央行设定首付比例限制是控制金融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类变种首付贷干扰了国家房地产政策,导致购房信贷承受能力失真,金融风险进一步放大。

揭秘变种首付贷三大手法

◆“高评高贷”实现零首付

在上海,有中介表示,可以通过“高评高贷”实现零首付。链家地产天津园荫道店置业顾问介绍说,高评高贷”周期约1个月,买方只需支付“过桥资金”1个月的利息,在该流程中,中介多以自有资金进行“过桥垫付”,并从中获取服务费及过桥资金利息,稳赚不赔,但风险都转嫁至银行。

◆通过P2P网贷首付款

P2P网贷门槛普遍较低,多数申请贷款只需提供身份证及工作、收入等证明,材料越多、贷款额度越高,资金去向可以模糊填写。业内人士表示,投融资错配在P2P领域十分普遍。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仍存在监管盲区,不少房贷类平台野蛮生长,部分平台甚至没多少自有资本金,而是通过“8%利率引资,12%利率放贷,赚取4%利差”的方式生存。

◆银行“消费贷”成了首付款。

银监会2013年曾下发文件,明确消费信贷不能用于购房,且贷款用途应以发票作为证明材料。但中介人员称,通过担保机构“一条龙服务”,这些证明“都能搞定”,银行一般没有精力逐一审核,哪怕消费贷用于购房,实际操作中通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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