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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新规公布 安全、便捷能否兼得?

德阳日报 2015-08-04 21:28 大字

上周五(7月31日),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经推出,包括“证明你是你”“购物限额5000元”“发红包要开5个证明”“告别免费转账时代”等等各种讨论甚嚣尘上,有媒体甚至有“史上最严厉”“限额令”等说法。那么,征求意见稿当中到底有哪些内容?如果未来通过并实施,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征求意见稿中将第三方支付账户分为综合账户、消费账户两种类型。综合账户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消费账户仅可以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自己的同名银行账户,不能买理财产品。那么,我们首先来看看意见稿中到底说了哪些内容?

关于开户:难度上升 两种方式“证明你是你”

从意见稿规定来看,支付机构给个人开户,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进行身份验证:第一种方式,需要个人到支付机构或支付机构的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完成身份核实。第二种方式,对于没有当面核实的,则需要相应的证明文件进行交叉验证。如果是消费类账户,需要三个机构为用户做身份验证;如果是具备理财、转账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五个机构来验证。这些证明文件则需要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出具。

据此,有媒体认为,用户如果要发微信红包,需要先向微信提交5个机构的证明来验证自己身份才可以。有专家分析认为,新规在身份验证方面,目前很多第三方支付机构都很难达到央行的规定,对非银行类支付机构来说,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关于支付:限额管理 小额支付或需银行验证

意见稿根据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支付机构限额划为三种情况: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余额单日累计应不超过5000元。两类以下验证的单日余额限1000元。在年度限额上,综合账户年支付账户消费额不超过20万元,消费账户不超过10万元。央行相关负责人随后介绍称,5000元的限额只是针对支付账户的扣款,在网购扣款时,当消费金额超过5000元时,可以用银行卡快捷支付,不影响网友的正常网购。

另外,意见稿还规定,除单笔金额不足200元的小额支付业务,以及公共事业费、税费缴纳等收款人固定并且定期发生的支付业务外,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也意味200元以上的快捷支付必须通过银行的验证,或将影响用户的快捷支付体验。

关于转账:告别免费转账   转账需同名账户

按照新规,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也应仅限于客户指定的一个本人银行借记账户。也就是说,用支付账户转账,无论转入还是转出,都只能在支付账户与自己的同名银行借记账户之间操作。这意味着如果严格按照此条例执行,用户只能向过去那样前往银行或使用网上银行进行汇款,此前通过移动支付平台免费向他人转账的时代将成为历史。

近几日,不论是普通民众还是专业人士,对本次央行发布的意见稿都议论纷纷,第三方支付的“安全性”和“便捷性”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有业内人士认为,针对目前盗刷、欺诈、套现等现象,意见稿的核心在于规范第三方支付的“类存款”业务,提高账户的安全性。也有专家认为,未来的趋势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必然会对传统金融形成挑战。规范第三方支付的同时,需要找准安全与便捷平衡点。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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