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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能好好网购了?其实你想多了

德阳日报 2015-08-11 00:11 大字

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央妈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意见稿一经公布,激起千层浪,网购族、剁手党们直呼以后再不能好好的网购了。但真正理解《办法》后,网购族、剁手党们都想多了,所谓“最严管理办法”其实对你没啥大影响。

最有争议的地方是《办法》会不会造成网络支付使用不便,用户体验变差?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有怎样的影响?会不会限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金融创新?《办法》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限额、开户门槛、验证方式,这些方面都《办法》均给予了从严规定。甚至网友直呼“限额5000,连买个iphone6都不够”。

对此央行相关负责人给出的解释是,市场上关于意见稿规定网购最高限额为5000元的一些说法为误读,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网购消费的额度能满足绝大部分消费需求。《办法》出台旨在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受《办法》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互联网金融行业,而对普通消费者没太大的影响。《办法》明确了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各司其位”,此次《办法》区分了支付机构与银行机构的差异,防止支付机构出现“银行化”、“银联化”,实质上巩固了银行体系在金融行业中坚不可摧的信用交易地位,鼓励支付机构大力开展通道业务。

网友们对于“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反应最为强烈。其实大部分人并未真正的读懂这一规定,5000元的限额只是针对支付账户余额的,在网购扣款时,当消费金额超过5000元,超出部分消费者可选择从银行卡账户扣除,不影响网友的正常网购。

另外,对于“账户年累计支付限额10万元或是20万元”,也指的是支付账户中的资金,如果第三方支付只作为一个资金搬运工,实际资金仍是从银行卡中进进出出,是没有金额限制的。

还有一个争议点是:“快捷支付”超200元,需要登录银行网银验证吗?据了解,新规之后,除单笔金额不足200元的小额支付业务以及公共事业费、税费缴纳等收款人固定并且定期发生的支付业务外,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对这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无非就是输入一次银行卡密码,没有什么麻烦可言。

央行出台《办法》考量的重点是安全,安全始终是金融业首先要考虑的因素,影响最大的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层面。《办法》规范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创新。一些擦边球不能打了,这让互联网金融基本告别“野蛮生长”。

因此,真正读懂《办法》后,会发现新的“规矩”其实对于普通人没有太多的影响,马照跑舞照跳,网购族、剁手党们都想多了。  徐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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