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一般公务用车全取消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条例》指出,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解读
据了解,公务用车费用高,已经造成财政负担沉重。有调查显示,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至少6万元,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而公车私用现象也非常严重,办公事用公车仅仅占1/3,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并存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用车问题。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3.64亿元,其中车辆购置及运行费59.15亿元,占“三公”经费总数的六成以上。
“实际上对于公车改革,全国各地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很多探索,包括实行车补、社会化等,虽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从全国来讲,还有很大的改革空间。”汪玉凯表示,对于公车改革,此次条例提出了一个大的趋势,即“社会化”,并明确除了少量的保留执法执勤等特殊用途的公车外,一般公车基本都要取消,由社会化来提供。
“目前来说,类似工商、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执法用车,这都是有专门配置的,车上也有专门的执法标识,其他的绝大部分公务用车行为都是一般公务用车,其比例可能占到70%-80%。”汪玉凯说,公务用车社会化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鼓励公务人员出行乘坐公交地铁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更多的是倾向于跟公务接待一样,通过完全市场化的竞标、招标来解决问题,比如通过设置标准、公开招标,把公务用车交给一个出租车公司来负责,如果年终评估不能通过,就交给别的公司。
第三方面,社会化也包括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公车可以卖给个人,实行车补方式,由国家发放一定的补贴等。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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