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高管陷内幕交易:怕太太无聊 原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邹炎或将成为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后因内幕交易获“最重”刑罚第一人
核心
提示
作为一名年薪上百万元的投行精英,原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邹炎曾深入研究内幕交易,最终自己却成为内幕交易案的主角。
2012年8月11日,邹炎因为涉嫌内幕交易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8日被执行逮捕。2013年1月16日,邹炎因涉嫌内幕交易而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审讯。
据邹炎陈述,自己之所以涉嫌内幕交易,跟妻子有关系。“我担心太太在家无聊,想给她找点事做。”邹炎说。
“我以前做事不管成功还是失败,从来不后悔!但这次是真的感到深深的后悔!”原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邹炎上周在法庭上如是说。
作为一名年薪上百万元的投行精英,邹炎曾经深入研究内幕交易,最终自己却成为内幕交易案的主角。2012年8月11日,邹炎因为涉嫌内幕交易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8日被执行逮捕。
2013年1月16日,邹炎因涉嫌内幕交易而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审讯。起诉书显示,2011年1月24日至3月10日期间,邹炎通过妻子张玲(音)操作他人账户,共计买入粤高速A(000429.SZ)股票873000股,累计成交人民币3992824元。至2012年5月30日,股票全部卖出,共计亏损人民币181405.95元。
庭审情况显示,公诉人采纳2012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对邹炎处以有期徒刑5至10年的量刑建议。
夫唱妇随的内幕交易
据邹炎的陈述,自己之所以涉嫌内幕交易,跟妻子有关系。
资料显示,邹家在上海市内环一繁华地段拥有一套叠加别墅,价值超千万元。而邹炎本身的工作,也给家庭带来了丰厚的物质保障。同是大学毕业的妻子则因为身体不佳,于2009年开始做全职太太。
“但我担心太太在家无聊,想给她找点事做。”邹炎说。
2011年1月,中金公司在三亚召开投资论坛。1月21日,同在中金公司投行部专做项目的一位副总经理找到邹炎,告知他粤高速A马上要重组了,希望邹炎可以安排其他三位同事进这个项目组。
邹炎在中金公司的具体岗位是投资银行部大客户组人员调配人。公司为100多个大客户服务的项目人员,每段时间都要将自己的工作时间和计划填一张表格交至邹炎处,由邹炎统一调配安排他们的工作。
事实上,邹炎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不可能知道更多的“内幕”,却能了解诸多“擦边”的内幕消息。1月21日是周五,在接下来的周末,邹炎回家将消息告诉了妻子。
张玲虽然是大学本科毕业,但学的是语言类专业,对证券投资类信息并不了解。据张玲供述,她依据邹炎的提示,在1月24日周一开盘后,即将账户中原有股票全数抛出,开始大量下单买入粤高速A。
其实,张玲买卖股票的账户并非是其本人或者邹炎的,而是邹炎的小舅妈倪新文(音)的账户,只是该账户一直由邹炎夫妇操作。
但令邹炎没想到的是,妻子已经买得“过头”了。当邹炎获知妻子用倪新文的账户买进了77万股粤高速A后,十分担心。“邹炎说买了那么多是要出事情的,因为买了很多证监会是会监管到的,而买少一点证监会不会发现。所以我根据邹炎的要求开始卖出。”张玲说。
按照邹炎的意思,张玲先抛出了近一半粤高速A,并将这笔钱转至了自己父亲张金龙(音)的账户上。张玲和邹炎后来商量认为,在张金龙的账户中少买一点粤高速A,证监会是不会查到的。因此又买入了大约10万股的粤高速A。
资料显示,2011年1月24日至3月10日期间,两账户共计买入873000股粤高速A,累计成交人民币3992824元。
虽然最终并未获利,但邹炎和张玲夫唱妇随股市淘金的做法似乎并非第一次。
据张玲供述,其实在1月24日买入粤高速A之前,家里的股票账户主要买入的是上海机场(600009.SH),之所以卖出该股票,也得益于丈夫的消息。邹炎虽然从未与上海机场方面有直接往来,但是在东方航空(600115.SH)吸收合并上海航空中,中金公司是该合并案的独立财务顾问,而邹炎又是该项目组中的一员。
当然,邹炎夫妇买入和卖出上海机场的时机,并非该股票“内幕信息敏感期”,所以法律未予追究。
“内幕专家”给自己织就罗网
1978年出生于上海的邹炎,在同龄人中是比较顺利的。2004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后,即至中金公司工作。
邹炎在中金公司投行部担任大客户协调一年多的时间里,能掌握的资料、敏感的信息或许比一般投行人员都多。以重大资产重组为例,同时期邹炎知道的项目就至少有五个:粤高速A的重组;攀钢钢钒(000629.SZ)的矿产资产注入;粤电力A(000539.SZ)的第二次资产重组;山东钢铁(600022.SH)第二次重组;还有中国神华(601088.SH)的煤炭资产注入。
邹炎为自己申辩说,购买粤高速A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自己对“内幕知情人”这个概念理解有偏差。“那时候司法解释还没有出来,我就一直错误地以为内幕知情是要清楚地知道具体方案,或者至少要知道停牌时间。另外四个项目我或多或少都知道一些重组方案,但粤高速A这个项目无论是停牌时间和方案我都不知道。所以我当时误以为这不算内幕知情。”
邹炎的律师也表示,“粤高速A重组的消息在当时市场上基本是公开信息。”早在2008年粤高速A就意图重组,但一直未获批准。2010年11月,山东高速(600350.SH)审议通过了重组议案,资本市场开始对粤高速A重组抱有期望。
种种“擦边”信息和理解让邹炎有了侥幸心理。事实上,邹炎对内幕交易跟市场操纵有着深入的研究。早在2005年,邹炎曾和他人合作过一篇题为《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的事件研究》的论文,发表在《当代经济管理》2005年第五期上。当时邹炎已经在中金公司投行部上班,论文对内幕交易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深入的实证研究。
以往处罚力度不大也是诱因
“当时证监会来公司查攀钢钢钒的事情,我听说以后比较担心,回去后让太太卖掉了一点。”对于对内幕交易颇有研究的邹炎来说,或许是这种“专家”心理反而害了他。身为攀钢钢钒重组的知情人,邹炎自然成为被调查的对象,而其妻在粤高速A中的频繁交易最终被证监会盯上了。
据悉,自2011年12月证监会在中金公司展开调查,邹炎就递交了辞呈。2012年4月底,他加入了一家央企新组建的股权私募基金,担任执行总经理。从4月底至8月初,共计为这家央企完成了8.2亿元投资。
邹炎之所以抱有侥幸心理,也跟以往的内幕交易案处罚力度不大有关系。
“2011年底证监会来查的时候,那时候正好有个岳远斌内幕交易三爱富(600636.SH)股票的事被证监会在网上通报行政处罚了。我认为自己的事跟这个差不多,所以想最多不过是接受行政处罚。”邹炎称。
资料显示,在证监会当时公布的处罚中,华鑫证券投行部高级副总裁岳远斌因在国泰君安工作期间,利用从国泰君安前同事马献宇处获取的三爱富重组内幕信息,违规买卖股票、涉嫌内幕交易,被处以5年市场禁入和20万元罚款。岳远斌的交易金额约400万元。
“其实,之前的很多类似案件、恶劣性远远超过邹炎案的案件,处罚都不算重。像李旭利案,成交额在5200多万元,获利1070余万元,结果是四年有期徒刑;季敏波案,成交额累计5460余万元,也是获利了,并且审判时间同样是在《解释》出台后的2012年10月23日,但结果是判三缓三。”邹炎的代理律师陶武平说。
本案的公诉人则坚持认为,本案是属于成交金额超过了本罪情节中特别严重的250万元标准,故应以“犯内幕交易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予以追究。
如果法院采纳上述指控,邹炎或将成为《解释》出台后因内幕交易获“最重”刑罚第一人,这对内幕交易案的审理进程、整个金融行业职业规范来说,都将是一次震动。
据证券市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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