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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囧》票房“被缩水”光线传媒上亿净利失踪

成都商报 2013-01-23 13:08 大字

核心

提示

去年前三季度光线传媒已实现1.36亿元净利润,按常理第四季度是结算高峰期,加上年末《泰囧》票房过10亿元,估算可带来2.7亿元净利润,全年净利润超过4亿元。但上周五(1月18日)光线传媒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2012年度公司净利润为2.81亿~3.16亿元,远低于预期。有市场人士怀疑,光线传媒可能将《泰囧》2012年最后一周的票房收入延迟确认,以此平滑业绩。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一位高姓注册会计师对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如有调节利润的行为,则属违法。

当《泰囧》犹如一匹黑马,拉着国产电影票房冲向新高时,它背后的老板光线传媒(300251)也笑开了花,其股价也从19元一路暴涨至37元。

追随光线传媒的投资者们看中的当然是《泰囧》带来的巨额利润,然而,当上周五(1月18日)光线传媒业绩预告公布后,他们却傻了眼———2012年度公司净利润为2.81亿~3.16亿元,远低于预期。当日,公司股价冲高回落,1月21日更是下跌2.11%。

某券商传媒行业研究员表示,去年前三季度光线传媒已实现1.36亿元净利润,按常理第四季度是结算高峰期,加上年末《泰囧》票房过10亿元,估算可带来2.7亿元净利润,全年净利润超过4亿元。

为何预测业绩与公布的业绩相差如此之大?记者致电光线传媒,并未得到正面回复。

一位注册会计师指出,按照会计准则来说,光线传媒去年的收入理应计入去年科目,公司如有故意延迟确认收入的行为,则属违法。

预告业绩

远低于预期

上周五,光线传媒发布2012年业绩预告,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1亿~3.16亿元,同比增长60%~80%。公司指出,由于各项业务发展正常,电视节目制作以及广告收入相对稳定,加上去年12月12日上映的《泰囧》取得较好票房成绩,影视剧收入大幅增加,所以业绩猛增。

但这样的业绩并不能令投资者满意。有投资者提出质疑:“按这业绩算下来,光线传媒的每股收益才1.1~1.3元,与市场预期的1.7~1.9元相差太远。《泰囧》的票房收入去哪儿了?第四季度到底发生了哪些支出?”

资料显示,去年前三季度光线传媒的净利润为1.36亿元。若用此次预告的全年业绩减去前三季度业绩,则去年第四季度的净利润为1.45亿~1.8亿元。

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底,《泰囧》累计票房已达10.05亿元。北京高华的研报显示,按照该片3000多万元的成本、光线传媒持有90%的股权计算,《泰囧》于2012年为光线传媒带来的分账收入为3.7亿元左右,税后利润2.7亿元。

光线传媒去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加上《泰囧》热映带来的净利润,全年净利润便已达4亿元以上,远远超过此次业绩预告中的数据。这还不算公司第四季度其他业务的收入。

难道光线传媒在营收方面具有季节性?第四季度属于该公司开支较大、盈利较少的季节?答案是否定的。资料显示,光线传媒的上市时间较短,从2011年第三季度至今,五个季度的净利润中,最多的恰是2011年第四季度。

那么,光线传媒此次公布的业绩预报,上限为3.16亿元的净利润是如何计算得出的?

巨额净利润“不翼而飞”

记者致电光线传媒,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董秘不在。记者随后将采访提纲发至公司邮箱,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公司回复。

光线传媒目前的业务主要分为3块:节目制作与广告、演艺活动和影视剧。2011年第四季度,光线传媒上述3块业务单季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0.48亿元、0.13亿元和0.29亿元。当时,光线传媒宣称各项业务发展正常,电视节目制作以及广告收入相对稳定。

那么,在2012年前三季度已实现净利润1.36亿元的基础上,第四季度即使不算影视剧业务收入,同时,节目制作与广告、演艺活动这两大业务也只按前一年同期收入进行保守计算,最低也能实现0.61亿元的净利润,也能达到1.97亿元。再加上去年12月《泰囧》贡献的2.7亿元净利润,全年则为4.67亿元。

光线传媒却“低调”地宣布,2012年全年净利润仅有2.81亿~3.16亿元,那么还有约1.57亿~1.87亿元的净利润去哪了?在公司营业收入比较确定的情况下,除非去年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成本骤然上升,不然无法解释此现象。

为此,记者为光线传媒仔细算了一笔账,希望通过2011年公司前三季度与第四季度结算方式的比较来寻找净利润的去向。

光线传媒的营业总成本主要包括:营业成本、税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6类。

2012年前三季度,税费较为固定;销售费用历年上涨10%左右;管理费用近4年来均维持在3200万元上下;由于上市后成功募集资金产生利息,财务费用已开始成为公司利润来源之一;资产减值损失方面,应收账款3.42亿元同比略有增长,存货0.81亿元同比下降,固定资产0.29亿元略有增长,倒是长期股权投资达到0.81亿元。可见,无论采取何种计提方式,均远未到足以侵蚀高达1.5亿元以上净利润的程度。因此,公司的营业成本大幅上升成了唯一的可能。但是,公司招股书显示,影视剧中的演职员劳务费和制作费用合计约占主营业务成本的6成,构成了主营业务成本的主体。而光线传媒去年第四季度投资发行的电影仅有《泰囧》一部,更何况是“小成本”电影。

那么,影视公司的电影票房收入是否具有独特性?答案也是否定的。光线传媒早已在招股书中介绍,在影片上映后,电影投资方对院线公司提供票房总额结算单进行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的分账比例确认收入,如存在跨期,则提供每期的票房结算单。

涉嫌延迟确认票房收入

究竟是谁动了光线传媒的财报?

一位市场人士指出,按照会计准则,《泰囧》的成本应该在2012年确认,即使以25%的企业所得税计算,光线传媒的净利润都不应该这么少。从公司的主营特征和多年的利润表来看,联供网和栏目制作以及电影发行往往年末结算较多,正常的话第四季度应该是一年中利润最多的季度。

“就算给重要演员进行了分红,如果公司接下来不进行利润预告修正,那么第四季度多半是进行利润调节了。”上述人士补充道,“反正这个很简单,把年底应该确认的票房收入放到2013年就可以了,这样看上去每年的业绩都是增长的。”

他指的是,光线传媒在去年12月曾公告《泰囧》票房收入已达6.9亿元(截至当月23日),但仍有最后一周的票房收入并未纳入财报。

某券商传媒行业分析师对记者指出,票房肯定只确认了一部分,按正常情况来看,光线传媒的净利润应该不会这么少。2011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的净利润便有7500万元,不计算《泰囧》票房收入,公司净利润至少也应该在2.1亿元以上。即便按公司公布的净利润上限3.16亿元计算,《泰囧》难道才贡献了1亿元?

“公司最后公告《泰囧》的票房是在12月23日,按当时7亿元的票房收入计算,分账收入为2.6亿元。由于之前部分演员以片酬入股需要分红,去掉电影的成本和给演员的红包,不然没法算出来这么低的。”上述分析师说,“从去年全年的预期来看,《泰囧》无疑是超预期的,但公司公告的业绩无疑低于市场预期”。

“如果光线传媒有延迟确认票房收入的行为,难免就有调节利润之嫌。”某投资者表示。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一位高姓注册会计师对记者表示,按照会计准则来说,应是权责发生制,光线传媒去年的收入理应计入去年的科目,如有调节利润的行为,实属违法。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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