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启动高收益伴随高风险
22日,深交所对外发布《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及配套指南,标志着这项工作正式启动。据悉,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品种有望于6月中旬推出。
根据试点办法规定,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
试点期间,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产、金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试点办法明确中小企业私募债采取备案制发行。深交所将在接受备案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私募债券提供转让服务。而转让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得低于5000张或者交易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完全市场化的信用债券品种,对发行人没有净资产和营利能力的门槛要求,因此,为控制风险,试点办法要求对试点初期参与私募债的投资者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参与私募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合格投资者主要包括以下四类: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连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合伙企业。
在中小企业融资难制约中国经济发展之时,新规为中小企业融资打开了一道崭新的大门。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能够有资格、有自信发行私募债的中小企业只是少数。
针对这一新生事物,深交所明确表示,该债券是完全市场化的信用债券品种。有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高收益总是伴随高风险,投资者需谨慎。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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