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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再掀骂战网易指腾讯“抄袭”

兰州晚报 2012-04-18 17:29 大字

据新华网消息近日,因网易指腾讯抄袭其“新闻客户端设计”而掀起骂战,这令公众回想起一年多前腾讯和奇虎360的“3Q之战”。互联网行业纠纷绕不开知识产权侵权之争,其最终考验的是互联网企业赖以生存的“创新力”。

互联网企业

“抄袭

”纠纷频发

4月12日下午,网易公司发布声明称,其新闻客户端产品在整体布局、跟帖页面、图片浏览页面等设计上遭到腾讯的抄袭,并要求腾讯将产品从苹果应用商店下架,否则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腾讯公司随后回应,腾讯是最早推出客户端的新闻门户之一,4月11日发布的新版本在产品功能、交互设计和内容框架上“进行了大量的创新”。

此类“抄袭”纠纷在业内并不罕见,国内市值排名前列的互联网上市公司中,百度、腾讯、新浪、网易、盛大、搜狐等都曾面临类似纠纷,或指责对方抄袭,或被指存在抄袭,涉及产品包括网页设计、游戏、客户端及文字内容等。今年2月,搜狐公司就曾因节目盗用美国某知名脱口秀节目片头,由负责人通过微博向对方致歉。

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认为,互联网上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纠纷乃至诉讼背后,其实是商业利益的角逐和市场份额的争夺,如果确属有关知识产权的纠纷,企业首先应当明确主张的是什么权利,进而在事实的基础上、法律的框架中处理纠纷,同时不能损害用户的权益。

纷争暴露企业

“创新力

”不足

业内人士认为,网易、腾讯两家公司在游戏、门户、电邮及移动增值业务上有很多重合。竞争由来已久,期间二者在很多业务的形态上,都曾借鉴过对手或第三方产品的设计。

“纠纷频发反映出国内互联网企业的确缺乏‘创新力\’,行业龙头理应借创新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但现实情况是,一些企业一直热衷于维护封闭的在线服务平台,对新出现的网络服务采取抄袭、借鉴的手法。”复旦大学副教授朱春阳认为,在市场发展初期,模仿有一定必要性,但由于缺乏持续地创新,长此以往终将被取代,创新力不足是对互联网行业最大的打击。

据了解,2011年,谷歌公司预计获得专利数量超过2万件,几乎成为全球年度获得专利最多的公司。相比之下,中国互联网企业所获专利,与国外同行企业相比相距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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