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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可能高达数亿元德棉股份或面临虚假陈述索赔

兰州晚报 2011-01-18 23:51 大字

据新华网消息 继东方电子索赔案之后,德棉股份或将因虚假陈述被告上法庭。

资料显示,2007年3月16日至2008年5月13日,德棉股份向其控股股东德棉集团累计提供资金4.3亿元,但德棉股份没有按照关联交易的要求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直到2008年6月5日,德棉股份才发布公告,披露了德棉集团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投资者在2007年3月16日至2008年6月5日期间买入德棉股份,在2008年6月5日及以后卖出或一直持有股票且存在投资差额损失的,即符合起诉的条件。保守估计,涉案投资者过万人,投资差额损失可能高达几亿元。

2009年6月3日,中国证监会给予德棉股份警告处分,并处以30万元罚款;李会江、周庆春等德棉股份14名责任人被警告或罚款。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国华说,自12日发布德棉股份虚假陈述赔偿案维权征集令以来,该事件正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关注。“德棉股份的违法事实主要涉及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2007年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虚假陈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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