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首付款提至30%以上
据新华社电 记者分别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分别出台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据了解,这些措施主要有:
一是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
要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实施细则。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二是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对不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商业银行,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和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贷款需求。
三是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四是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各地要加大对各地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对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相关政策
三部门调整房地产税收政策
10月1日起购首套普通住房契税下调
据新华社电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9日联合发布通知调整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自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契税将下调,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根据三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政策方面,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此次调整还涉及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通知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通知要求,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政策解读
实行更为严格的信贷政策
部委官员和专家解读促房地产健康发展措施
禁止消费性贷款用于购买住房”
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措施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与此同时,有关部委要求,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此次出台的措施中,有一个新内容,即“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任兴洲说:“这是以往政策中所没有的,它将有利于堵住商业银行利用消费性贷款变相进行房贷的政策漏洞,是针对新问题出台的新措施。”
另外,“国十条”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此次出台的措施不再区分面积、房屋套数和房屋性质,一律要求“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沈建忠说:“这与‘国十条\’相比,进一步严格了首付款比例。”
严防“捂地囤地”
在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方面,有关部委出台的措施更加强调从土地源头增加供给。
一方面对政府提出要求,如“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另一方面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管力度,提出如有违法违规记录,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研究员说:“我的理解前者是增新量,后者是挤存量,目的都是增加土地供应。”
加快保障房建设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重要举措。来自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8月末,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410万套,占年度计划的70%。完成投资4700亿元,占全年计划的60%。
此次出台的措施中,再次强调加大住房保障的政策支持力度。在供地方面,要求各地“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说:“住房保障是政府的责任所在,我们已要求各地9月底必须实现项目全部开工,年末建成或基本建成的要达到60%以上,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在信贷政策中,要求商业银行“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和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贷款需求”。此外,还要求金融机构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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