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部门要求严厉打击 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行为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记者 江国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7日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等炒作行为,坚决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促进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安定人民群众生活。
三部门指出,我国农业生产连续几年丰收,粮油肉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稳步增加,库存充裕,市场供求总体平衡,价格基本稳定。但近一个时期,部分地方少数经营者利用一些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少数农产品生产和价格出现波动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有些媒体报道炒作,渲染加剧紧张气氛,助推价格上涨,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损害了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三部门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立即开展农产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行为;查处市场旺销情况下,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加剧市场供应紧张的囤积居奇行为;查处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查处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的行为。
三部门还要求切实加强大宗农产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监管,禁止非法期货交易,坚决取缔存在市场主办者入市操纵价格、挪用保证金等行为的大宗农产品中远期交易市场。
三部门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依法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屡查屡犯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举报案件一经查实,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三部门重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抓好农业生产,加强产销衔接,确保当地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市场运行情况监测预警,主要农产品价格出现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依法采取临时干预措施;加强农产品交易资金监管,预防和制止社会游资对农产品进行投机炒作,努力保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保护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安定人民群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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