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惭愧却无奈”背后的监督启示
在澳大利亚当记者时,新南威尔士州奥本市的华裔市长林丽华曾对我说:她访问中国某市时,被当地市长待若上宾;当这位中国市长回访奥本时,她所领导的市政当局既无法按同样豪华的规格接待,也不能承担代表团成员的住宿费用,心中感到惭愧却无可奈何。
为何如此?林市长说:“奥本市政当局对招待费有严格限制,账目透明,哪能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堂堂市长,权力就这么小吗?我有点不信,就问:“当了市长,你能不能给熟人朋友带来点好处?比如批地、批工程项目优先考虑一下?”
林市长说:“我一年能审批的财政额度非常有限,金额稍多一点的项目就要市政议会讨论通过。让我给熟人批地批工程?简直是笑话。项目全都摆在桌面上,避嫌都来不及,怎么可能暗箱操作?”
林市长还告诉我,除了外事接待外,她没有公车可用,也没有专职司机,“就连请记者吃个便饭,都得自掏腰包。”
30多年前,林丽华作为越南难民移居澳洲。因为是熟人,我就取笑她:“你这市长有什么当头!”话说出了嘴,我却感到很惭愧。
澳大利亚从小学就开始进行公民的自律和公德教育,因此,监督意识深入人心。在一次访谈中,新南威尔士州议员王国忠先生对我说:“澳洲官员权力受限,一个重要原因是都害怕监督。你在街上开车打电话,都有可能被路边行人举报,更何况官员搞违规违法动作。”
2011年9月,澳洲媒体曾大量报道时任外长陆克文频繁出访造成严重超支问题,迫使他对每次出访都作出详细解释。连外长出国访问都要受到质询,社会监督力度可见一斑。
我在采访中得知,为确保官员清廉、防止贪污腐败行为,澳大利亚制定了严密细致且容易操作的制度,对贪腐行为有明确的界定和处罚措施。澳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均有执法严明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官员监督和考察。
反腐倡廉,其实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只有建立透明的制度、周密的法律、敏锐的舆论监督,才能织就防腐反腐的天罗地网。对于政界精英而言,越是举世皆清,“独浊”越难以得逞。
□据《新华每日电讯》江亚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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