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四川省四起涉疫犯罪案件宣判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等网络虚拟平台,以出售口罩为由从事诈骗活动;有些人拒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戴口罩,拒不配合执法人员,还出手殴打、抓扯执法人员。这些阻碍疫情防控工作、涉嫌防疫物资诈骗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处。昨(19)日,四川省四地法院宣判了这样四起案件。
成都高新 不戴口罩抓伤民警 获刑8个月
昨(19)日,成都高新区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开庭方式,依法快速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唐某某构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这是成都法院宣判的首例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妨害公务罪案件。
2月5日,被告人唐某某在成都高新区一小区门口,拒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戴口罩,严重扰乱防疫工作秩序。群众报警后,唐某某拒不配合民警现场处置,并将民警口罩扯下、面部抓伤,民警随即将其控制。5日当天,高新区公安分局将唐某某刑事拘留,同日变更为取保候审;14日,高新区检察院决定对其予以逮捕;17日,案件移送到法院后,高新区法院立即启动疫情相关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程序,当日立案,并于次日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并安排庭审事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然以暴力方法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应当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唐某某系初犯,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王强记者刘冰玉
南充顺庆 拒戴口罩刺伤城管 获刑6个月
昨(19)日上午,南充市顺庆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黄某某妨害公务罪一案。据悉,这是南充法院宣判的首例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妨害公务罪案件。
2月3日上午10时许,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舞凤中队副队长胡某带领队员在辖区北门市场外巡逻时,发现被告人黄某某未戴口罩。城管队员唐某、陈某遂上前劝说其佩戴口罩。在劝阻过程中,被告人黄某某拒不听从劝说,并出手殴打执法队员,将唐某身上的执法记录仪打掉,还用手打陈某脸部,甚至掏出身上的剪刀刺向执法队员,导致唐某的大腿及手臂多处刺伤。经鉴定,唐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黄某某暴力殴打依法落实卫生防控措施等应急处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黄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记者牟廷河夏菲妮
内江资中 收到23万口罩款就开溜 获刑5年
昨(19)日,资中县法院依托“云上法庭”开庭审理了何某涉防疫物资诈骗案,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李某某经济损失6.01万元。该案是内江市宣判的首例涉防疫物资刑事犯罪案件。
2月1日,何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医用口罩出售信息。同日,被害人李某某即以每只口罩2.3元的价格向何某购买口罩10万个,并前后分两次将23万元购口罩款打给何某。何某将收到的23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并从此不再与李某某联系。2月11日,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警方追回赃款14.99万元。审判过程中,被告人退出赃款2万元,被害人李某某对其表示谅解。另查明,2015年11月,何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获刑3年,缓刑3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假借销售防疫口罩的名义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何某有犯罪前科、疫情期间实施诈骗的从重处罚情节和坦白、退赔部分损失、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资中县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顾勋记者余力夏菲妮
绵阳涪城 朋友圈“卖”2万只口罩 获刑2年
昨(19)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张某涉防疫物资诈骗一案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该案是绵阳市宣判的首例涉防疫口罩诈骗案。
2月3日,被告人张某在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发布口罩出售信息,以出售给赵某某2万只口罩为幌子,骗得赵某某3万余元,后予以挥霍,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仅剩现金6100元。另查明,被告人张某曾于2019年因犯盗窃罪获刑6个月。
法院认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口罩)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依法从严惩处。张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张某认罪认罚,且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从轻处罚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涪城区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周兰兰杨海泉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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