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口罩得买药、水果、面条 多地药店哄抬物价被查处
受疫情影响,口罩成了最稀缺的商品,一些商家趁机在销售口罩时搭售药品、蔬菜等其他商品。市场监管总局此前发文明确,强制搭售也属于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应予以从重从快从严查处。△图片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近期查处了
一批商家强制搭售的典型案件
01
买口罩必须买药,四川一药店被查处
1月29日,四川资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到内江市某药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资中狮子店购买一次性口罩,店员称须搭配药品才能购买口罩。资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经查,当事人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导致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20个口罩(1.5元/个)和2盒药品复方氨酚烷胺片(16元/盒)捆绑销售,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自由选择权,资中县市场监管局对商家进行了教育引导,并主持双方协商,药店当场退还搭售药品的费用,消费者退还搭售药品。
02
捆绑销售消杀用品,河北唐山一药店被处十倍罚款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唐山市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唐山市如静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损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捆绑销售消杀用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违法所得最高限额十倍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688元,并处罚款6880元。
03
口罩强制搭售酒精,广东佛山一药店被查处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康之药店销售口罩强制搭售酒精消毒喷雾剂。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构成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1月24日,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04
卖口罩搭售蓝岑口服液,湖南湘潭一药店被罚5000元
1月22日,有消费者向湘潭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并举报,称该市雨湖区某药店不单独售卖口罩,要搭配其他的药品才会向消费者售卖口罩。接到该举报后,湘潭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对雨湖区某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被举报口罩已于1月22日销售完。执法人员经联系举报人,举报人向执法人员提供购买时拍摄的视频,显示该药店在销售口罩时要求搭售蓝芩口服液,否则不予出售。
湘潭市市场监管局认为,该药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其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定性与处理操作指南》“未明码标价,或口头定价、模糊定价、价外加价、强制捆绑搭售等,按违反明码标价行为依法查处”的规定,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对该药店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05
口罩搭售维c片,福建宁德一药店被查处
1月22日,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东侨大队对福建省康好医药有限公司宁德天安经典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在销售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时候,搭配销售华润圣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C咀嚼片,共计销售出15单。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责令整改并立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06
卖口罩搭售商品,上海一公司被立案调查
2月5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睿赟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浦东第一分公司在电商平台将N95口罩搭配其他商品一起售卖。经查,当事人通过电商平台线上销售口罩时,搭售水果、洗手液、自嗨锅、火鸡面、红包等商品。当事人销售防疫用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防疫用品价格,涉嫌构成哄抬物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
如果遇到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综合中国消费者报 市说新语
原标题:《买口罩得买药、水果、面条?哄抬物价!多地药店被查处》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周瑶慧“你脚受伤,可以先不用去。”“脚不能走,入户干不了,守卡执勤这种活还是可以做的,现在正是需要人的时候。”...
资中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资中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