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22人领到损失赔偿款

四川法制报 2019-12-20 00:56 大字

本报讯(李小琴)近日,资中县法院集中兑付涉民生案件执行案款,何某等22名申请执行人领取了某电源公司赔偿的损失594250元。

某电源公司是以铅为原材料生产摩托车电瓶极板的企业,因排放的污染物造成其生产厂房附近部分村民血铅异常。资中县法院依法判决某电源公司赔偿何某等22人损失共计594250元。因被执行人已停产歇业,又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资中县法院在执行某电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其他案件中,将拍卖被执行人房屋及土地的变价款优先支付给因某电源公司污染造成血铅异常的儿童,作为治疗、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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