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保障民生民企合法权益 内江中院顺利执结一起房屋腾退案件

内江日报 2018-12-27 07:39 大字

挨家挨户发送告知书

厂房租赁期满,出租方要求承租方迁出。看似简单的案情,法院在执行时却陷入了僵局。

日前,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内江中院)在执行一起房屋腾退案时,优先保障民生权益、兼顾民企及申请执行人利益,受到各方点赞。

◇陈星吉 本报记者高波文/图

案情:租赁解除后,厂房腾退难

原中国电信名下的归德电杆厂占地30余亩,有房屋近4000平方米,属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内江分公司(下称申请执行人)管理的国有资产。2005年前后出租给吴某(下称被执行人)使用,租赁合同一年一签。2017年,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不再续签,并要求被执行人迁出,后因被执行人拒不腾退返还租赁房屋及场地,申请执行人提请内江仲裁委员会仲裁。2017年10月30日,内江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被执行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从资中县归德镇双桥街44号房屋搬迁完毕并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同时支付至返还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及违约金。因被执行人未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内履行搬迁返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内江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生权益、民企利益需要兼顾,执行陷入僵局

内江中院受理后,执行法官到实地调查时发现,该房屋已经有12户共25名居民迁入居住,而且全是高龄老人和幼童。同时,场地内还有一家农业生产企业和一家家具经销商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正在发酵的18池泡菜价值近500万元,待销售家具价值10余万元。申请执行人认为,12户居民和家具经销商是被执行人擅自准许驻入,18池泡菜是在裁决生效后窖入,是对抗生效裁决执行的违法行为,要求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则以自己早已迁出承租房屋及场地为由推卸责任,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两个优先”——破解僵局之法

高龄老人和小孩共计25名的12户居民不愿搬怎么办?

正在窖藏尚未成熟的18池泡菜强行起窖会导致什么后果?

家具经销商要搬迁也需寻找合适的场地……

如何打破僵局?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内江中院执行法官及时调整执行办案思路,坚持优先保障民生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及财产权益,兼顾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周密细化执行方案,多举措统筹实施执行行为。

登门入户释法明理,张贴公告彰显司法权威

执行干警登门入户耐心细致向老人讲解法律法规,两次公开张贴执行公告,公开执行依据,发放张贴38份告知书,公开宣讲执行法律法规,确保每一名住户充分了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强制性,方便群众了解事实真相,争取理解支持,营造有利执行办案环境,也对被执行人形成震慑。

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高”措施,多方沟通兼顾各方利益

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释明本案暂不具备强制执行条件的依据。鉴于被执行人有“作壁上观”的念头和拒不执行的行为,且入驻的农业企业为其家族产业,12户居民也是经其同意后入驻,部分住户向被执行人支付了租金,内江中院果断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责令其协助法院做好腾迁工作,对入驻企业和商户则明确要求不得再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改变经营方式,条件成熟时即自行腾退。

6次实地开展工作,12户居民全部主动搬迁

执行期间,内江中院先后派出干警35人次,6次赴实地开展执行工作,对一名生活十分困难的89岁老人依法依规给予经济救助,妥善解决其生活居住难题,得到群众称赞。文明善意的执行举措,锲而不舍的价值追求,执行干警朴实无华的工作作风,得到广大群众特别是12户居民的支持认可,12户居民在指定时间内全部主动搬迁完毕,企业和商户作出生产期满和元旦春节销售旺季结束后即自行搬迁的承诺,被执行人自觉将案款及申请执行费交付执行。

2018年12月17日下午5时,内江中院将已腾空的房屋和场地移交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当即派员进行日常管理。

本案的圆满执结,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12户居民也得以妥善安置,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既得利益也得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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